浙江新闻广播天天315今天点名阳光城集团陆先生在良渚文化城的荀庄买了一套排屋,这个房地产项目是由阳光城集团承包的,去年三月,房子交到陆先生手里,由于本身就是精装修,陆先生准备马上入住,却发现房间内漏水非常严重。
房子漏水不断,一年半时间过去了,陆先生一家依然无法入住,只能租房。
陆先生提出维修,并要求开发商做出经济补偿,但开发商说,当初买房时签过协议,因享受了145万的优惠,房子如果出现问题,开发商不予保修。
这样的约定,合理吗? 发现漏水后陆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开发商阳光城集团,差不多过了半年,去年年底,开发商告诉陆先生漏水问题已经修好了。
陆先生看了看确实不漏水了,又开始准备入住。
但是到了今年三月,又出问题了。
陆先生说,自己辛辛苦苦买了一套排屋,没想到却是挖了一个坑。
房子漏水不断,一年半时间过去了,陆先生一家依然无法入住,只能租房。
陆先生表示,排屋,成了病房。
自己到现在都还没有收房,他希望开发商彻底解决问题,并做出经济补偿。
记者随后也陪同陆先生找到了开发商阳光城集团,相关负责人不在,晚些时候,一位媒体发言人,给记者打来了电话。
开发商随后向我们出示了陆先生购房时签订的协议,表示,房子目前出现的问题,其实与他们无关。
原来这套两百三十七平方的排屋,价格是六百七十二万,装修款额外还要付两百五十万。
但是,由于是样板房,陆先生只付了一百零五万的装修款。
因为享受了优惠,双方约定,房子如果出现问题,开发商不予保修。
但是,这样的协议合理吗?对此律师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条款不能做出实质性更改,房子出现问题,开发商,就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保修义务。
对此开发商方面表示,出于客户关怀的角度,他们之前也对陆先生家,进行过多次维修,之后再出现漏水,他们也还会负责。
不过,对于陆先生提出的经济补偿,开发商不认可。
陆先生表示,他会考虑律师的建议,跟开发商协商后续处理,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