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命理学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这句话的基本意思是:在命理学中,方和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该明确区分,不能混淆。
具体来说:- 方:指的是十二地支中的寅、卯、辰代表东方,巳、午、未代表南方,申、酉、戌代表西方,亥、子、丑代表北方。
如果这三个地支同时出现在四柱中,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方”。
- 局:指的是地支之间的三合局,比如亥、卯、未构成木局,寅、午、戌构成火局等。
- 方的作用:如果日主是戊,遇到寅月,同时出现寅、卯、辰三个地支,那么这三个地支都被视为七杀星;如果遇到卯月,同时出现寅、卯、辰三个地支,那么这三个地支都被视为正官星;如果遇到辰月,需要根据寅、卯、辰三个地支的力量对比来判断。
- 局的作用:如果只出现两个地支,比如寅、卯或卯、辰,那么一般不会被视为完整的方,但可以构成三合局的一部分。
方和局之间不应该混淆,不应该简单地认为方和局不能混合。
具体来说:- 如果木日主遇到亥字,亥字可以视为木的生旺之神;如果遇到未字,未字可以视为木的财星,同时也是木的根基地。
这些地支的存在并不会损害方或局的整体效果。
- 至于方和局的实际作用,一般来说,局的作用更多,而方的作用相对较少。
在实际应用中,不应该为了追求方的概念而刻意制造不必要的复杂性。
总之,命理学中的这些原则强调的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固定模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