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维家恬园餐饮中心(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招牌名为“望京烧烤.龙虾.小海鲜”,美 团外卖网络销售平台上的“望京烧烤.龙虾.小海鲜”店铺是当事人经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在美 团外卖开始经营,有尖椒皮蛋、红油口水鸡、拍黄瓜、五香豆腐丝、东北大拉皮等5种冷食类食品,上述5种菜品于2023年5月30日全部下架停止经营,经营期间销售了尖椒皮蛋单价24.8元,销售3份、红油口水鸡单价35.8元,销售1份、拍黄瓜单价16.6元,销售1份,五香豆腐丝单价16.8元,销售1份,东北大拉皮单价16.8元,销售1份;共计160.4元;未发现当事人在其他网络平台有经营行为,当事人线下未销售过冷食类食品。
综上,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范围食品违法所得共计160.4元,货值金额共计235元。
综上,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5100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60.4元。
据了解,《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维家恬园餐饮中心成立于2011年7月,投资人为徐传军。
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技术推广服务。
该餐饮中心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均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此前,其还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