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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优米佳家具厂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其财产线索和具体去向!

发布:2024-09-03 浏览:44

核心提示:失信被执行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优米佳家具厂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92440606MAA4K7B317法定代表人姓名:冯伟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三乐路劳村工业南区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粤0606执20275号立案时间:2023年8月21日执行依据:佛顺劳人仲案字〔2023〕6895、6898号仲裁调解书执行标的额:25049.01元(含执行费189.01元)及利息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优米佳家具厂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92440606MAA4K7B317法定代表人姓名:冯伟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三乐路劳村工业南区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粤0606执20275号立案时间:2023年8月21日执行依据:佛顺劳人仲案字〔2023〕6895、6898号仲裁调解书执行标的额:25049.01元(含执行费189.01元)及利息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将会把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执行风险警示:顺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立案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其债务偿还能力。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757-22663529、0757-22662376联系人:刘法官、梁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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