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三、对于建筑物问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工业厂房间通廊)四、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五、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六、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七、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