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开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被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 75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本机关(单位)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对广州开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案调查。
经调查,广州开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 18-1 号及其地块上建筑物的使用权后在改址设置一处仓库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正式投入运营,该处仓库区域合计建筑面积为 1500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属于不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场所,整个仓库区域共设置三处室内消火栓。
广州开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的规定,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7500圆整(¥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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