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来了一些外地客人,自然谈到唐山反腐,聊到尚小明——一个仅三线城市的唐山工人医院原院长,网传贪腐就高达27个亿,在三亚等全国几个大城市都有房产,碾压过许多案件。
其间聊到一个共同的现象:各地披露被查贪腐案件中,好多贪官都有涉案房产的情况。
他们中间,有的人直接因为房产栽倒,有的人因为房产锁定了犯罪事实,那么,为什么这些人会这么痴迷房产呢?一、直接受贿,正中下怀没有一个贪官会缺房子,但他们也不会拒绝受贿房产,自以为人不知鬼不觉,不费力气就在一些大城市或旅游区拥有高端住房,可临海可依山,近能妻儿居住,远可旅游休闲,即可纳妾养娇,又可出租赚钱,这时是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二、用于销赃,转移风险贪官受贿渠道无外乎现金、银行卡、证券、股票等等,其中以现金广为使用,大量的现金,逼迫着他们四处找地方隐藏,地点再安全,也成了他们的心病和隐患,既怕被查又怕贼盗,越集越多风险越大,整天提心吊胆。
需要把这些现金变个方式,于是他们想到了变换成房产,可攻可守,攻可尽享升值红利,守可降价也能保值,又容易随时变现,这时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三、地点隐蔽,免得招风中国太大,好的城市,好的地域太多了,贪官把贪来的赃款分散到各地销赃,数不尽的万贯家财成了一个个单一住房,不会引起人的注意,避免了一起聚财在当地树大招风。
一个一线城市,一套高端住宅动辄两三千万元,贪多少钱都有消化赃款的空间,这时是一副后顾无忧若无其事的样子。
贪官的算盘打得再好,因为是在阴暗处操作,永远见不得阳光,再缜密也会露出马脚。
销赃转款需要别人的身份;房本需要别人顶替;买卖房产需要签字画押;这些伎俩能玩转销赃只是一时一刻,没有永远的安宁。
贪官痴迷房产,自以为已销赃成功,那洋洋得意的姿态,到了人民清算的时候,就会变成一副哭丧的鬼脸。
条友们:我的分析是否有道理,贪官痴迷房产还有其他的原因吗,敬请评论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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