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留学生,旅食海外,吃确实是个大问题,因为民国时期,出国之前,饮食的多样性,远不能跟现在比,尤其是对西餐的接触,更比现在少,因此,对于海外地道的西餐,适应能力更低。
还有就是,国外的大学,并不是都像中国这样,有宿舍,有饭堂,常常得赁屋而住,或借食于房东,或自觅于餐馆,然而餐馆也没那么容易吃得起,特别是中餐馆,基本上都比西餐还贵,因此,自炊,常常就成为重要的选项,只要条件许可。
循此考察,多有发现,也别有意味;短期旅居海外的专家学者,也一并予以讨论。
自炊成为不得已的选择以笔者所能搜集到的文献所见,较早提出自炊主张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初留学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孙寒冰(锡麒)教授:“我等现在外面吃饭,每月大约需美金二十八元,若自煮则十二元或十四元已够。
”(孙锡麒《赴美杂记》,《民铎》杂志1923年第4卷第5期,第4页)如果说留美的孙寒冰是主动自炊,因为既平且靓,留法的刘半农则被动自炊,因为拖家带口,既穷且不便外出觅食。
刘半农刘半农1921年至1925年在巴黎大学读博士期间,拖家带口,过得很苦,苦中之幸即当地的海鲜便宜,不至于食无肉,嘴巴淡出个鸟来。
杨步伟和赵元任1924年6、7月间在巴黎时,初次去找刘半农,路遇其长女刘小惠,便问:“你们在不在我们家吃午饭?若是不走吃午饭的话,我就多买两斤猪肉回去。
”杨步伟很识趣地回她:“不一定,但是你若预备我们吃的话,不要买肉,买点那个连壳的小新鲜鲍鱼好了,我喜欢吃海味胜过肉。
”小姑娘闻言大悦:“那个便宜得很,我们常常吃,买这个回去请客妈妈要骂我图便宜,我常常喜欢买便宜东西,家里又没有钱,买点便宜的不是好吗?但总是被爸爸妈妈骂我穷孩子相。
”(杨步伟《杂记赵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59页)再则,即便有钱,除非很有钱,长期吃馆子,也是不容易的。
如比刘半农早,也比刘半农有钱的徐悲鸿、蒋碧微夫妇,1919年5月随夫留学抵达巴黎吃了一段时间馆子后的感觉就是如此:“住旅馆,吃定食,虽然方便省事,可是天长日久,想想还是很不合算,于是我们租好了房子,立刻自己开伙。
”(《我与悲鸿——蒋碧微回忆录》,岳麓书社1986年版,64页)徐悲鸿在欧美,自己做饭的一个意外的好处是,许多中餐的贵物,在欧美却是贱物。
可是,这类微贱的肉食,在被鲁迅誉为“中国的济慈”的朱湘看来,仍有嫌奢侈。
1927年秋天,朱湘以庚子赔款从清华大学与柳无忌一道,进入威斯康星州劳伦斯学院。
因个性孤僻耿介而生偏执的爱国之情,他屡屡与师生发生冲突,并因此屡屡转学,先后于1927年底转往芝加哥大学之后,1929年初转到哥伦布市俄亥俄大学,直至未卒业而返国。
这里面也有穷的原因;朱湘虽有不薄公款学费,但要挤出相当一部分赡养国内的妻子和一对儿女,因此生活相当拮据。
这种情形,可以从罗念生《评〈海外寄霓君〉》中见出:“在美国,八十元一月我们有时还闹恐慌,难为他每月要寄二三十元美金回家。
诗人吐血,和省钱总是有关系。
他还说每次二三十元不好意思去兑,其实在美国人看来这已是了不得的数目了。
”(《二罗一柳忆朱湘》,三联书店1985年版,106页)这么穷,餐馆肯定上不起,借食于房东也还是不堪负担,因此,自炊,就成为不得已的选择。
朱湘将其留学期间写给妻子的每封信都编了号(具体见《海外寄霓君》,北新书局1934年版),在1928年6月29日第二十七封信中,他开始谈到他自炊自饮的生活:“我每天吃鸡蛋,三分一个。
白菜贵些,七分半一斤。
肉因为不干净,我只买点火肉(假火腿)吃。
”怎么可能肉不干净呢?分明是掩饰穷困的托辞。
别说油,好点的调料他都嫌贵!这时他已转学到芝加哥大学,是美国中餐馆的一个重镇,因此,在距离学校半个钟电车车程的大街上广东人开的商店里可以买到酱油、虾米和香菇。
但是,他却说:“比在中国自然贵得多,一瓶酱油要四角钱,别的可想而知。
” (1928年7月17日第三十封)在1928年8月29日第二十九封信中,诗人提到了另一省招——用两角美金一斤的荤油,即西人基本不吃的猪油。
肉吃不起,做菜调料贵,所以他有时便借故不做饭,吃面条,说比饭食补。
当然也是假话。
在长沙出生长大的人,不可能像北方人一样离得了米饭顿顿吃面条的,不久就“泄了底”:“我今天做面疙瘩吃,也是拿鸡蛋和的,加白菜用牛奶煮了半点钟,涨得厉害,简直成了一小锅。
”(1928年7月6日第二十八封信)所以他要妻子寄些腌鱼腊肉来下饭,却又担心抽税。
穷愁穷愁,大抵如此!在此之后的信里,他便屡屡提到收到了霓君寄来的充膳食品以及茶叶等饮品。
由于霓君娘儿仨是靠他的学费供养,即便咸干腊味及罐头,也不敢要求多寄:“现在天气已经不会再热,我很指望你稍微买一点腌鱼腊肉寄给我,千万不要多,一样半块钱,总共一块钱就够了。
” (1928年9月13日第四十二封)当然也有出于怕坏的考虑。
可怜的朱湘!朱湘也提到过上馆子,其标准明显大大低于前述“每人平均要摊上一元四、五毛钱”的留学生:“我每天菜钱三角,要是上馆子吃饭每顿至少三角五或者四角。
”(第五十六封信)而且他竟然还嫌贵懊悔,因为他后来用妻子寄来的笋和肉炒,每天最多三角钱,“想起从前每天两顿饭八角差不多在馆子里吃,又贵又不好,远不如现在。
”(1928年11月26日第五十七封)再一次退学转学至俄亥俄大学后,大约因为自炊不便,更因为他早在1929年1月1日第六十四封信中,大概认为君子应当远庖厨,而自己“一直做饭,实在是丢中国人的脸”,拟到了哈佛大学后,“自己是决不再做饭了”,所以终于正儿八经写到了上馆子,然而仍是那么寒酸苦逼:“中饭在中国馆子吃。
五角,一碗饭,一大碗炒肉片,加白菜、芹菜、青椒,不辣。
这本要七角。
因为我同他们商议定了,便宜两角。
”晚饭虽然又上中国馆子,却更简单了:“吃的面,是很细的面条,炒焦了。
另加白菜,肉片等,同一点蛋丝。
”(1929年4月24日第八十三封)这哪及美国杂碎的款?朱湘留学生活既如此苦逼,因此设想国内找好工作,回到家里第一天“休息一整天,第二日里开荤,夜里也开荤。
日里开荤,因为我想吃家乡菜想了好几年,你这几年来也是不曾沾一点荤菜。
我们可以做一个冬笋红炖肉(或者红烧肉丸),一个红烧鱼。
这一天我们不要通知亲戚,我们两个独自享一天福。
说完了话,就吃好菜,吃完菜,又说说亲亲话。
到了晚上,又开荤。
”呜呼!这种话,哪该是一个豪门世家出身的子弟所说?形同乞丐了!所以,回国后再陷困顿,丐贷乏途,投水自尽,或亦存续天才伟大诗人美好之途乎!如果不是像朱湘那么困苦,又有点厨艺,最好能合伙做饭——一个人开伙,从来麻烦,那实在是可以过上很好的自炊生活的:美国市中,餐肆遍望皆是,但来美读者,如能烹调,以自炊为宜。
如所租之屋有厨最好,否则购一电炉,每日赴菜场购米或面包及蔬菜鱼肉等,归而自炊,不过一角五分,可以一饱,且风味亦较佳。
能集友人数辈合作尤妙。
吾友某君,尝以二角五分代价,向一屠肆易得猪肚个,可食数日是,大快朵颐,盖美人素不食此物。
此间惟鸡最贵,每个非一元不办,肉食较廉,牛肉尤贱;故自炊最妙。
(林振镛《游美鸿爪录(二)》,《时事月报》1934年第11卷第6期,84页)又如朱通九《留美时代西雅生活的一段》(《青年界》1935年第7卷第1期)所述,亦复如是:在留美的时代,天天面包牛肉,吃得实在有点讨厌。
如果跑到唐人街去尝尝广东口味,则又觉得路途遥远,不特不合乎真正的“经济”原则,抑且所费时间过多。
很不合算。
以后就同老友老温小张二人商量,共同组织一个团体,自己烧饭,天天吃中国菜,鱼啊、肉啊、虾啊、鸡子啊,吃得非常舒服。
我们三人职务的分配如下:我担任购买食料与烧饭之职,老温掌调味烹饪之职,小张司洗碗扫地之职。
各执一项,各司其事,颇饶兴趣。
就费用而论,每月不过美金十二元左右,极为便宜。
但我们每逢星期日,须吃全鸡一只,白炖红烧,应有尽有,味道鲜洁,极合胃口。
自己做菜,难免精打细算,日久成精,特别是后来经济景气下行,当然包括国内的经济凋敝。
劳珊的《留法生活》对此有详细的描述:法国留学生在小菜场上算小的习气,不可以说不是受了经济困难的影响。
起初大家不到饭店里去吃而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大家觉得在吃上面已经节省了不少了;即使吃的菜像饭店里一样,价钱也只及得饭店里的三分之一。
但是经济恐慌的怒涛。
只觉得一天比一天危险,总不见有平息的佳兆;同时留学生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