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玻璃:在人流出入较多,可能产生拥挤和儿童集中的公共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二、层数大于等于7层是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三、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0.9m时,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 采取防护措施,窗台高度小于0.6m的窗,其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四、单块玻璃大于1㎡时应采取安全防护。
五、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临空处防护栏杆高度h应符合下列规定:多层和低层建筑物h≥1.05m;高层建筑1.10m<h≤1.20m;中小学建筑h≥1.10m;托儿所幼儿院建筑h≥1.20m。
(注:以上高度指施工完成后的净高度,起算面从阳台可踏面算起)六、栏板和栏杆应以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七、阳台栏板与栏杆与外墙交接处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嵌填处理。
八、栏板或栏杆距楼面或层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应留空。
九、住宅和有儿童经常使用的建筑,其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十、楼梯扶手高度h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室内楼梯扶手h≥0.9m当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h≥1.05m;中小学室外楼梯扶手h≥1.10m;其他建筑室外楼梯扶手h≥1.05m;其他建筑室内楼梯扶手h≥0.9m.(注:以上高度指施工完成后的净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十一、住宅和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栏杆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梯井净宽大于200mm时,必须采取儿童攀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