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厨房正对着楼上卫生间,这是种怎样的体验?近日,一起邻里纠纷引发关注。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漏水,检查后认为水是从楼上302室漏下来的,便上楼查看,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然是302室的卫生间。
也就是说,张先生家厨房漏的水竟是楼上卫生间的水。
经交涉无果后,张先生将302房主告上法庭。
法院判令302房主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至原状。
楼上邻居把厨房改成厕所,楼下住户能反对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法律怎么说?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廷彦律师的专业解读!根据民法典第八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楼上住户把厨房改成厕所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楼下住户合法权益,因此,楼下住户有权反对,依法维权。
住宅建造对厨房和卫生间均有严格要求。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规定,卫生间不应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也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前述规定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将厨房改成卫生间,违反了上述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国家强制性规范。
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害业主有权请求违规业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停止违规施工。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在行使物权时应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文字:罗聪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