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先秦时盛行择日文化,殷商用龟卜而战国时有日书,唯独西周择日方法文献阙如。
文章假设循环出现的干支和吉凶有联系,通过穷举性地统计分析西周春秋干支俱全的带吉日标记的铭文,构拟出一种基于干支吉凶搭配规则的择日法模型,并用天子册命礼发生的日期去检验,结果与模型大致相合。
这一西周择日法模型与《礼记》等传世文献反映的择日系统在时代和方法上都有区别。
引言:文献阙如的周代择日操作系统《尚书·洪范》论九畴之一为“稽疑”,它的程序首先“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其次依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的原则,向五类主体征询意见,综合卜筮结果与各方反馈,对吉凶的判断将产生四种可能性:“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吉”,“作内吉,作外凶”,“用静吉,用作凶”。
[1]按《书序》及篇首所言,这是武王十三祀得自箕子之口的一种吉凶选择系统。
殷周盛行占卜吉凶之术,由殷墟及周原甲骨可知。
法国汉学家汪德迈曾论述“由卜士们使用的卜法是如何促进了一种占卜唯理主义的发展,正是这种占卜唯理主义深刻地影响了此后时代的信仰和宗教的结构”。
[2]延及战国秦汉,还有日书、卜筮简,蔚为大观。
小到出行择日、追索失物,大至家国祀典、戎师会期,占卜选择之方法作为先秦时代人对宇宙秩序认识论的重要应用,遍及生产生活与生命史的方方面面。
逮至东京,班史《数术》一略,百九十家,二千五百二十八卷。
中秘所藏天文蓍龟杂占书籍,当以千百计。
南朝梁时官修目录,命祖暅别撰数书方技名录,与四部相抗礼而为五。
隋唐以降,流派滋衍,不烦赘论。
然而由于数术文献的“迭代性”,加之天灾兵燹,纸上之材料不断流散亡佚,要仰赖地下之材料来补苴、纠缪,重建当时人的信仰与思想观念。
如日书这类选择术的文献,在1970年代前学界难有相关研究,幸而地不爱宝,直到最近我们才稍有可能还原战国秦汉时人占卜择日以定吉凶的操作系统。
是以至今我们据以考定制度的纸上材料和考古发掘所获的出土材料,对于周人卜筮以定日辰吉凶的方法,仍付之阙如。
这正是本文想探索的问题。
我们研究的基本假设是,作为记日符号、循环出现的天干地支,与吉凶当有联系。
推而演之,正如《周易》之爻有阴有阳,符号化的干支也可分为“吉”的天干、“凶”的天干、“吉”的地支、“凶”的地支。
[3]对这个假说如何证实或证伪呢?因为卜筮择日本质上是应用技术,在成形后经历过无数次实践,我们采用统计的方法去检验样本,便会得到对假说或有利或不利的结果。
理想状态下,有效样本的基数越大,解释力就越强。
在这些实践的记载材料里,铜器铭文最为大宗。
事件发生后铸成的铜器铭文所记干支,当能客观映射周代择日术的系统。
金文内容具有相对的真实性,但也要考虑到其有主观性的偏差,因为青铜器铸造事关飨祭祖先等重要典礼,具有纪念意义,凶日很可能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
我们在选定样本范围时,应该以“吉日”为标准,那些极少或根本不出现的干支则相对不吉。
笔者不揣谫陋,将依据一基本假设,围绕金文材料采取统计的方法,按照“统计—演绎—检验”的框架,考求周人以干支为构成要素的一种择日系统。
博雅君子尚祈教之。
一、作为吉日标记而非月相的“初吉”金文材料本有碎片化、零散化的不足,再加上外界因素的破坏,能够识读完整干支的金文只占少数。
而干支俱全且有明确“吉日”标记的金文更是其中少数。
战国以降,青铜器“物勒工名”,金文的用途和文例都发生了变化,记干支日点与事件的铜器铭文稀如星凤。
一次占卜择日实践不可能重复产生同样的事件,多器同铭的情况只能视为一个有效样本。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选择的样本以干支俱全且有明确“吉日”标记为准绳,时代以春秋为大致下限,西周早期为上限,重复出现的铜器铭文只记录一次。
在开始统计之前,我们还要澄清所谓“吉日”的概念。
在周代青铜器铭文中,干支前面经常出现“初吉”一词。
[4]自王国维提出四分月相说以来,董作宾、叶正渤、张闻玉等学者皆认为“初吉”与月相有关,刘朝阳、黄盛璋、张永山、刘雨、冯时、彭林等学者认为“初吉”与月相无关,其中黄盛璋的“初干吉日”说近来影响颇大。
然而无论从天文历法上看,还是从训诂上解释,“初干吉日”说均难以成立。
刘雨、冯时分别对静簋、晋侯苏钟诸器历日进行排比,发现初吉并非严格分布在上旬十干。
[5]李勇的《西周晚期初吉历谱集成》运用多种建正与置闰构建初吉历谱,排除了历法假设的干扰,得到的初吉月龄也多在下半月。
[6]刘雨在《金文“初吉”辨析》一文中首先指出“初吉干支日是周人择出之吉宜干支日”,彭林的文章则从传世文献出发,推翻了郑玄以“初吉”为朔的训释。
[7]我们围绕这一问题,首先提出几则(我们与学界一些观点的)共识。
一则曰历法的共识:(1)西周的月是太阴月,闰月置于年末,也就是可能出现“十三月”。
(2)初吉与月相无关。
辨析见前引刘、冯、李、彭诸家论述。
(3)既望是满月或前后的几日,既生霸、既死霸的时段分别包含上半月和下半月。
可参考景冰、徐凤先等学者的研究。
[8]二则曰训诂的共识:(1)金文中出现在干支前的“吉日”“初吉”“月吉”等词,其含义的并集是铭文记载的日期对施行某项计划的活动而言为“吉日”,如即簋铭文“唯王三月初吉庚申”便是说某年三月庚申日为吉。
我们赞同刘雨、彭林的主要观点——认为“初吉”就是卜筮所得的第一个吉日。
我们对“初吉”概念的规定是,在一定的干支范围里逐项占卜,一旦得到吉日便不再对剩下的干支占测吉凶,这样得到的吉日便是“初吉”。
从这点来讲,它与“吉日”“月吉”并无本质不同。
(2)新发现的周初铜器荣仲方鼎铭文云“王作荣仲宫,在十月又二月生霸吉庚寅”,“生霸”与“吉庚寅”应当分开读,生霸是“既生霸”的简略写法,这里的“吉”实际等同于吉日标记。
盖指王作荣仲宫以前,已经选定十二月庚寅此日为吉,适为本条共识的确证。
徐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