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即商店招牌,也叫“门头”。
若干年来,店招一直是出新闻的地方;这几天,江西上饶又出了店招新闻。
上饶信州区规定,店招上不允许写明经营内容。
商店招牌上,不写本店名称及本店的经营内容,还能写什么?最近有网曝视频显示,上饶市信州区一家餐厅,门上挂有“XX轻食餐厅”店招,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手持小铲刀,站在梯子上,要将店招上“无油炒菜、全麦面食、披萨焗饭”几个小字铲下来。
店招的功能,本来就是把商店的经营内容告知顾客,让顾客还没有进商店的时候,就决定是否要进这家店,因此店招是商家与顾客沟通的第一渠道。
顾客进了不想进或不需要进的商店,对顾客和商家来说都是无效劳动,而店招可以避免这种无效劳动。
效率是商业活动的第一原则,而店招不动声色地贯彻、维护了这一原则。
这些是不言而喻的常识、常理、人之常情,从商业出现至今一直如此。
没想到最基本、最必需的商业文化,在上饶行不通了。
因为店招上不许写明经营项目,这家轻食餐厅的老板提出,他要在门头下装一个LED显示屏,以滚动字幕显示本店是卖什么商品的。
城管部门同意了。
这就奇怪了,既然这边禁止,那边为何又准许?这不是无端地增加了不必要的经营成本?而且滚动字幕不如店招容易看得清楚,这不是折腾人吗?既折腾商家,也不便于顾客。
跟店招过不去,不是一年两年了,也不是一两个地方。
有人总喜欢在店招上做文章。
用得最多的办法是,对店招实行统一政策:尺寸一律、颜色一律、字体一律,甚至字的大小都一律……店招一律,果真好吗?店招除了标示商品的实用功能之外,还有视觉效果。
人们逛街、逛店,除了购物,还有休闲的目的。
店招、广告、各种灯箱,五光十色,琳琅满目,让人们在左顾右盼时放松心情,忘却职场的紧张。
而尺寸一律、颜色一律、字体一律的店招,因其单调、呆板,易引起视觉疲劳,不具放松心情、调节情绪的功能。
视觉统一的事物,不适合商业环境。
统一店招的规定,与商业文化格格不入。
当人们质疑统一店招时,有关部门一般都拿规范管理做理由。
问题是规范不等于一律。
规范店招,可以严苛,也可以宽松;宽松才有多样性,才符合商业特性。
为什么不给商家多一点自由选择的余地呢?(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