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官网又公布了一系列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多个村镇(街道),看看有你家附近的吗?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75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附海Ⅲ202101#(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附海镇花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附海镇花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560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花塘村耕地、西至花塘村耕地、南至新观附公路、北至洋浦。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附海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9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7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新浦Ⅲ202106#-1(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新浦镇水湘村、浦沿村、腰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新浦镇水湘村、浦沿村、腰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485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新浦、西至樟新公路、南至水湘村耕地、浦沿村耕地、腰塘村耕地、北至水湘村耕地、腰塘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新浦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9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7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新浦Ⅲ202106#-2(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新浦镇高桥村、浦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新浦镇高桥村、浦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1914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半掘浦、西至新浦、南至高桥村耕地、浦沿村耕地、北至高桥村耕地、浦沿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新浦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9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78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新浦Ⅲ202106#-3(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新浦镇浦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新浦镇浦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169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运盐江、西至半掘浦、南至浦沿村耕地、北至浦沿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新浦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9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7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新浦Ⅲ202106#-4(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新浦镇余家路村、双庆浦村、上舍村、洋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新浦镇余家路村、双庆浦村、上舍村、洋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0860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洋浦、西至运盐江、南至双庆浦村耕地、上舍村耕地、洋龙村耕地、北至余家路村耕地、上舍村耕地、洋龙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新浦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9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0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胜山Ⅲ202004#地块(胜山镇胜西外口公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胜山镇胜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胜山镇胜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889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胜西村耕地、胜西村宅基地、走路;西至河;南至慈溪市兴发车业有限公司、走路;北至规划路。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胜山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0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胜山Ⅱ202008#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胜山镇二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胜山镇二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908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二灶村耕地、水沟;西至走路;南至慈溪市胜山镇二灶村经济合作社;北至二灶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胜山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0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2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白沙Ⅲ202009#-1地块(慈溪市北三环南侧(学林路-梅林路)河道疏浚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92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马路潭江;西至慈城区Ⅲ201610#地块;南至西华头村耕地;北至北三环东延(东三环-寺马线)工程。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2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白沙Ⅲ202009#-3地块(慈溪市北三环南侧(学林路-梅林路)河道疏浚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武陵桥村、高河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武陵桥村、高河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419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高河塘村耕地;西至马路潭江;南至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迁建工程;北至北三环东延(东三环-寺马线)工程。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2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胜山Ⅰ20210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胜南村、胜山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胜南村、胜山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8512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慈胜山Ⅰ201018#地块、慈胜山Ⅰ201202#地块;北至规划路。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胜山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3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5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胜山Ⅰ20210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胜山镇一灶村、大湾村、白沙路街道八字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胜山镇一灶村、大湾村、白沙路街道八字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8177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大湾村耕地;西至胜新线;南至一灶村耕地、大湾村耕地;北至一灶村耕地、大湾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胜山镇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3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周巷Ⅲ202103#-1地块[周巷镇云中路(新周塘公路-企业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周巷镇云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周巷镇云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679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云城村宅基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至云城村宅基地、慈溪市周巷镇宝马塑料厂;南至云城村宅基地;北至新周塘公路。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周巷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6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周巷Ⅲ202103#-2地块[周巷镇云中路(新周塘公路-企业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周巷镇云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周巷镇云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462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云城村宅基地、云城村耕地、慈周巷Ⅳ201009#地块;西至云城村宅基地、云城村耕地、沟;南至企业路;北至云城村宅基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周巷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