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程资料南,每天分享一点工程资料心得】建设工程项目满足开工条件后,承包单位应报开工报审于项目监理机构复核批复开工时间,工程开工报审整个项目工程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
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应按《开工报告》内容逐一落实,自查复核要求后,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其要求的有关证件,管理人员资格证、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主要材料落实情况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开工准备情况逐项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并报建设单位审批:1.施工许可证已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已经到位,主要材料已落实;5.道路、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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