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不同国家和组织给出的定义不同,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具有一定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又如,德国将其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而我国环保部2014年给出的定义是:VOCs是指在标准状况下,饱和蒸汽压较高、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常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2011年2月24日,2月24日,在位于上海金山的石化生产装置现场,刚投入使用的大气环境监测车正在捕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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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VOCs指化学性质活泼、具挥发性、会产生危害的一类有机物,其成分主要包括烃类(即碳氢化合物的统称,是由碳与氢原子所构成的化合物,主要包含烷烃、环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即是烃分子中的氢原子被卤素原子取代后的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和含氮有机化合物等,具体包括苯系物(如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氯化物、有机酮、酸、酯、醇、醚、胺和烃化合物等。
由于VOCs具有毒性和污染性,国办发[2013]37号文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都明确提出相关污染治理重点和目标。
V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