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厦门致力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超杰、吕永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刚石软磨片的产品分类、代号与标记、基本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树脂结合剂金刚石软磨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6406 超硬磨料 金刚石或立方氮化硼颗粒尺寸GB/T 6409.1超硬磨具和锯 形状总览、标记GB/T23315 粘扣带GB/T 23536 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品种JB/T 7990 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微粉3 产品分类金刚石软磨片的分类见表1。
表 1 金刚石软磨片分类表 1 金刚石软磨片分类(续)4 代号与标记4.1 尺寸代号金刚石软磨片各部位的尺寸代号如所示示和见表2.4.2 磨料代号金刚石软磨片磨料代号应符合 GB/T23536 的规定。
4.3 磨料粒度代号金刚石软磨片磨料粒度代号应符合 GB/T 6406和JB/T 7990 的规定。
说明:1——磨料层;2——(体(粘)带)。
图 1 金刚石软磨片各部位尺寸代号表 2 金刚石软磨片各部位尺寸代号名 称代 号外径D孔径H磨料层深度X4.4 结合剂代号金刚石软磨片结合剂代号应符合 GB/T6409.1 的规定。
4.5 磨料浓度代号金刚石软磨片磨料浓度代号应符合 GB/T6409.1 的规定。
4.6 标记金刚石软磨片应标记如下:示例:产品分类代号为1A2-A 、D=100mm,H=20mm 、X=3.5mm 、磨料为 RVD 、粒度为100/120、结合剂为B、浓度为100的金刚石软磨片标记为:1A2-A 100×20×3.5 RVD 100/120 B 1005 基本尺寸金刚石软磨片的基本尺寸见表3。
表3 金刚石软磨片基本尺寸 单位为 毫米6 技术要求6.1 外观6.1.1 产品表面不应有胶水等杂物。
6.1.2 磨料层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
6.1.3 磨料层表面不应有裂纹。
6.1.4 磨料层表面20mm×20mm范围内气孔数不应超过6个,最大气孔直径不得大于1.5mm。
6.1.5 磨料层表面掉边不应超过3处,最大掉边长度不应大于1.5mm。
6.2 极限偏差金刚石软磨片基本尺寸极限偏差见表4。
表4 金刚石软磨片基本尺寸极限偏差 单位为 毫米外径 D磨料层深度 X孔径 H士0.5士0.2士0.56.3 基体质量金刚石软磨片基体的质量应符合GB/T 23315 的规定。
6.4 粘结强度磨料层与基体黏结强度不低于250N。
7 试验方法7.1 外观7.1.1 表面颜色、杂物和裂纹目测检验。
7.1.2 气孔用10倍放大镜和分度值不大于0.05mm的游标卡尺检验。
7.1.3 掉边用10倍放大镜和分度值不大于0.05mm的游标卡尺检验。
7.2 极限偏差用分度值不低于0.05mm的游标卡尺检验。
7.3 基体质量按 GB/T23315 规定的方法检验。
7.4 粘结强度7.4.1 实验仪器量程不低于500N 、精度不低于1级的拉力机。
7.4.2 试样制备用刀片把金刚石软磨片基体按左右对称切断,中间部位余下(40±1.0) mm 的宽度,再用刀片把基体和磨料层沿径向方向剥离(20±1.0) mm 的长度。
如图2所示。
图 2 粘结强度试样制备7.4.3 夹持方法把翻开的基体夹在拉力机一端的夹具上,翻开基体后的磨料层夹在拉力机另一端的夹具上。
7.4.4 试验参数试验速率1mm/s,均匀加载。
7.4.5 试验结果记录基体与磨料层剥离时的拉力值8 检验规则8.1 出厂检验8.1.1 出厂检验项目为除基体质量外的所有项目,按 GB/T2828.1 进行抽样检验。
8.1.2 不合格分类按表5的规定。
表5 不合格分类分 类项 目B类不合格I裂纹B类不合格Ⅱ粘接强度、基体质量C类不合格外观(除裂纹)和极限偏差8.1.3 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和接收量限按表6的规定。
表 6 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限 (AQL)抽样方案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B类不合格I和C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ⅡB类不合格IB类不合格ⅡC类不合格正常检验一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平IⅡ特殊水平S-31.01.04.08.1.4 按 GB/T2828.1—2012 中表2和表3的规定,确定抽样样本大小及判定数组分别见本标准中表7和表8。
8.2 委托检验和监督性检验8.2.1 按 GB/T2829 进行抽样检验。
8.2.2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按表9的规定。
8.2.3 抽样方案类型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使用判别水平Ⅲ,样本大小及判定数组按表10的规定。
表 7 出厂检验样本大小及判定数组 (B 类不合格 I 、C 类不合格)表 8 出厂检验样本大小及判定数组 (B 类不合格Ⅱ)表 9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抽样方案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B类不合格I和C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ⅡB类不合格IB类不合格ⅡC类不合格正常检验一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平IⅡ特殊水平S-31.01.04.0表10 委托和监督性检验样本大小及判定数组样本大小判别水平抽样方案类型B类不合格IB类不合格ⅡC类不合格Ac Re(片)Ac Re(片)Ac Re(项)10Ⅲ一次1 21 26 78.3 抽样检验的判定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后,对样本实施全数检验。
当样本不合格品数不大于 Ac 时判定为合格接收。
对于B 类不合格, Ac 和 Re 均按片数计;对于C 类不合格, Ac 和 Re 均按项数(不合格项数)计。
对于各类(组)不合格项应分别做出判定结论,当各类(组)全部判定为合格接收时,该批产品才最终判为合格接收。
若各类(组)中有任意一类(组)或多类(组)为不合格拒收时,则最终判定为整批产品不合格。
9 标志、包装和贮存9.1 标志9.1.1 产品产品上应标志以下内容:a) 制造厂名或商标;b) 磨料代号;c) 磨料粒度;d) 浓度;e) 结合剂代号;f) 制造日期;g) 尺寸小于60 mm 的产品,可只填写合格证。
标志要字迹清晰、整洁、美观和牢固,同时应符合运输、贮存保管要求。
9.1.2 外包装外包装上应标识以下内容:a) 制造厂名和商标;b) 产品名称;c) 安全标志;d) 厂址。
9.1.3 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志以下内容:a) 产品型号;b) 磨料代号;c) 磨料粒度;d) 浓度;e) 结合剂代号;f) 规格尺寸;g) 检验日期:h) 检验签章。
9.2 包装9.2.1 包装箱应采用纸质材料。
9.2.2 根据产品规格尺寸和形状的不同,采用单片或多片装箱;箱内应填衬软质材料,以防窜动碰坏9.2.3 包装应牢固、美观,安全可靠,符合运输有关规定。
9.2.4 出口产品按合同要求。
9.3 贮存9.3.1 产品入库后要分类存放,存放处应通风干燥。
9.3.2 产品保质期为一年。
逾期产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重新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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