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3日),#保安多次在个人号晒女性乘电梯监控#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小区保安外泄年轻女子监控视频物业、社区回应:正在调查7月21日,有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多个监控视频,内容多为年轻女性在电梯间、室外的画面。
这些视频很快引起网友注意,根据视频推测,发布者疑为太原某小区保安。
不少网友质疑此行为不妥,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相关话题甚至上了热搜。
△涉事网友发布的监控视频■7月22日11时许,记者联系到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事反映给领导,进行内部调查。
■11时30分许,记者发现,涉事网友已删除相关视频。
■15时30分许,记者再次致电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公司已在进行调查,调查清楚后会给予反馈。
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接到任何回复。
■涉事小区所处的太原晋阳街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已安排网格员前往小区核实、处理此事。
律师解读: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他表示,小区保安的行为涉嫌侵犯视频中当事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当事人可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此外,保安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其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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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提醒无论你身在哪个行业、何种岗位,都应坚守职场“红线”、法律“底线”,增强自律意识、职业操守,牢记职责,不公器私用!综合整理自纵览新闻、极目新闻、北京青年报等本期编辑:茅轶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