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的李大爷一家赶上了糟心事自家房产对外出租了20年突然被人“霸占”了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大爷说:“我家原本住在津歧公路边上,拆迁拆了我三间正房两间厢房一个大当院,村委会给了我那个门脸儿房,给我写了协议,办了公证,出了字据,我想我手里有协议、公证书、字据,这事还跑得了吗?没想到,他钻法律的空子,又把我的房给卖了。
”李大爷所说的“他”是原村委会成员吕某。
那是2018年,门脸房的租户突然说,有人拿着房本上门主张权益,让腾房走人。
李家人都蒙了,自家的房子对外出租了20年,说没就没了?原来,原村委会成员吕某借着掌握此房资料的优势将该房以物抵债给了自己的债权人方某,方某随后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李大爷着急上火:“他(吕某)心里明白,这房是他给我的,他又给我卖了……”李大爷为此走了长达两年的打官司之路。
总算是官司都打赢了。
执行过程中,又生枝节。
因为方某将涉案房产抵押给案外人刘某,不动产登记不能撤销。
2020年6月,李大爷的大儿媳庞女士受老人之托到津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津南区检察院组成专案组,第五检察部主任项勇任负责人。
经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表示,不动产权登记通常只进行形式审查,方某办理产权在先,其在涉案房屋上办理抵押登记时产权证合法有效,抵押权设立符合条件,无法由行政机关主动撤销。
为寻求突破,办案组先是调取了所有案卷,通过阅卷发现,李大爷诉不动产登记部门案第一次开庭时,方某还被通知出庭,而后一周内,她就为“老刘”设立了百万元借款的抵押权。
而这位“老刘”,经调查就是一个打零工的,没有多少积蓄,也不具备出借大额款项的能力。
经过周密准备,办案组同时分头询问方某和“老刘”,方某终于承认,所谓借款、抵押是她一手导演的,为的就是拖延时间,不让李家人办房产证。
真相大白后,方某同意撤销抵押。
相关部门接纳检察建议,撤销抵押登记,为李大爷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1年春节前,李大爷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前不久,庞女士接受采访时说:“检察官帮我们解决了天大的难题!”记者 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