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内容:(l)基本工资。
它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包括行政机关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
(2)补助工资。
它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各项岗位津贴、价格补贴、地区性补贴、冬季取暖补贴。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3)其他工资。
它反映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外,发给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
(4)职工福利费。
它反映拨缴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属于公费医疗享受范围又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的医疗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不含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5)社会保障费。
它反映公费医疗经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开支的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助学金。
它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助,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
进修生生活费等。
(7)公务费。
它反映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工作人员差旅费,调干旅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回国旅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燃料费、保险费和养路费,牧区办公用马用车费、会议费,场地车船、租赁费。
(8)设备购置费。
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一般设备、车船等购置费,车船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备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
(9)修缮费。
它反映事业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公房租金。
城建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经营的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10)业务费。
它反映事业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
包括为进行防治防疫用的消耗性的医药卫生材料费。
为进行科学实验购置的工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材料,以及专业资料印刷、科学考察研究费用。
各级各类学校开支的教学实验室、生产实习费、资料讲义费,高等学校招生经费、毕业生调遣费、教材编审费、业务资料印刷费等。
外事部门及其他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制装费、差旅费、国外生活补助和外宾差旅费、招待费。
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大宗账簿、表册、规章制度、资料、材料的印刷费等。
地质勘探费也适用本目。
(11)业务招待费。
它反映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而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接待办用于接待的费用。
(12)其他费用。
它反映外籍专家经费、驻外机构聘用外籍人员经费、出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来我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各种医疗减免经费,发给个人的抚恤费、救济费和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费,民政事业单位休养、收养人员的生活费、服装费,民政部门收容人员给养费,国家支援农业生产的各项生产事业费,以及未包括的其他必要开支。
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报销口径规定如下:(l)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报支出。
(2)购人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
购人其他各种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报支出。
(3)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管理部门支付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4)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5)购人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
(6)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应设置“事业支出”科目。
因事业支出的项目较多,为便于分类核算与管理,事业单位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发生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XXXX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 借:有关科目贷:事业支出——XXXX年终结账后,“事业支出”科目无余额16.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国家对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三种管理办法,一是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然后再由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使用;二是实行比例上缴,一部分上缴财政专户,一部分留给单位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三是实行结余上缴,即平时取得预算外资金后不用上缴,按照计划用于预算外资金支出后,定期将预算外收支结余上缴财政专户。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资金性质及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核算,通过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和“预算资金收入”账户进行。
并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互)实行全额上缴预算外资金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贷:预算外资金收入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2)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贷:应缴财政专户款预算外资金收入(3)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年终结转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无余额。
17.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内容?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l)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18.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有哪些要求?(l)收入统管。
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实行事业单位的“收支统管”,即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活动都必须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根据这个要求,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要规范。
一般的事业单位只开设一个基本账户。
事业单位所有资金都要通过银行账户,同时,各部门、单位在组织收入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使用省以上(含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属于经营性收入,应使用税务发票,并按章纳税。
(2)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事业单位应做好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划分、事业收入中预算外资金的划分、预算外资金中应当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的划分等工作。
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收入项目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但对其中按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收入要及时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
对经营服务性收入,要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提高经费自给率和自我发展能力。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人、财、物等资源和设备,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财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4)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事业单位要依法办事,各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于各种收入要取之得当,用之合理,严禁乱收、滥用。
(5)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事业单位开展各种组织收入的活动,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必须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同时,事业单位组织各项收入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讲求经济效益。
事业单位要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要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