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其中住宅用地(楼面地价)Ⅰ级为8600元/平方米Ⅱ级为7000元/平方米Ⅲ级为5500元/平方米Ⅳ级为4200元/平方米Ⅴ级为3000元/平方米Ⅵ级为2400元/平方米通知明确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Ⅰ级、Ⅱ级为3Ⅲ级至Ⅵ级为1.5全文如下↓↓↓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统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9号)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16号)同时废止。
长按识别或扫码查看附件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2.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说明及基准地价图3.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