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合同样本介绍
BF—2003—0203
北京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2003年版)
雇主(甲方):
承包商(乙方):
联合序列号: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年3月修订
用语言解释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在新版本的合同发布之前,此版本的合同一直有效。
2.工程承包商(乙方)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若甲乙双方直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本市各市场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完成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作业,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包括室内空燃气质量检验)已经完成,经承包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视为竣工。
6.验收:如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发包人未办理验收手续即已进场使用,则视为验收。
7.工期延长:指非乙方过错影响施工进度时,工期的延长,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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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号码: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建筑资质证书编号:
本项目设计者: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地点:
1.2工程装饰面积:
1.3项目类型:
1.4工程内容和做法(见报价和图纸);
1.5工程承包应采用以下方法:
(1)乙方承担工作和所有材料(见表3)。
(2)部分材料由乙方承包,其余由甲方提供(见附表2、3)。
1.6工程工期(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始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付款和报价
(1)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2)报价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为基础,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和制造工艺一起编制,作为确定工程价格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另行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职责通知乙方。
第三条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施工图及预评价计算
3.1施工图应按以下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提供施工图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提供施工图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两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应在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估计算书上签字确认。
3.4双方不得擅自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工程。
第四条甲方的工作
4.1在开工前三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
4.2施工期间免费提供供水、供电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的开工手续及应由业主支付的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的关系。
4.6禁止下列行为:
(1)随意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放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室内铺一厘米以上的石头,砌墙,增加楼板荷载。
(4)破坏厨卫地面防水层,拆除、改动热力、供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强迫乙方违规操作的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条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安全使用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管部门认可。
4.8如甲方在施工期间仍需使用部分房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和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资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
5.1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除、改动工程中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增加楼面荷载,不得改动原有室内热力、采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得在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3)因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楼管道堵塞、漏水、停水、停电,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4)负责客厅成品、设备、家具的保护。
(5)确保房间上下水管畅通,厕所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天完工后打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标准、规范、计算、参考价格等各类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通过通知网站和统一宣传参与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5.4如果甲方是少数民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相关工程造价和工期应同时调整。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延长工期的依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材料应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居装饰工程材料设备清单》中规定的材料供应方式和内容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的材料、设备质量和环保标准应共同验收和移交。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的材料、设备质量和环保标准由甲方共同验收确认备案。
(3)双方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材料有异议,需要复检的,应当预交检测费;如果材料没有通过测试,测试费用将由对方承担。
(5)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乙方负责保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1)工程数量变更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如果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
(2)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如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在判定工期延误时,应以“双方认可的书面协议”作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标准。
9.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以下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9.3双方在竣工验收时对工程质量及室内空燃气质量有争议时,应向相关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申请认证;认证过程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先行支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联合验收分以下阶段进行: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书,乙方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在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安全。
0.4如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甲方擅自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当竣工验收中出现工程质量、室内空燃气质量、经济等方面的小问题时,双方可协商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书》(作为竣工验收表附件),然后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室内装饰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应按以下清单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次数、付款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天支付55%
第二个项目的进度已经超过了40%
第三次竣工验收为5%。
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毕,墙面和顶基全部按工艺要求完成,门窗和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安装完毕,作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3项目验收后,甲方将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说明书..自提交之日起两天内无异议,视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
1.4所有工程款结算完毕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统一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2.1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2如果一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责任方应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第二、三期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延期工程款的2‰。
2.4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12.5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及室内空燃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以下约定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并支付费用:
(1)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必须彻底返工修补。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为工程延期,并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果室内空燃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为工程延期,并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如室内空燃气质量经处理后仍不合格,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成本价后,将剩余部分工程款返还甲方;如果甲方也有不符合的责任,乙方可以相应降低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解决。为了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如果变更或补充减少或免除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本合同仍然有效。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
14.5如乙方退出市场,市场主办单位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主办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将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年日
附表1
工作报价表
命令
项目单价和数量总额的工艺实践和材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本表用量较大的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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