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药监局网站11月3日消息,合肥雅美娜环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产品编号/生产批次号为2203231021001198的小型医用制氧机不符合:(1)YY0732-2009识别、标记和文件条款,湿化瓶处指示灯的功能未标出,不符合“如果氧气浓缩器上采用目视指示器,所有灯及显示器的功能均应标出”的要求的规定。
合肥雅美娜环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小型医用制氧机(型号:ZY-3AW、注册或备案号:皖械注准20172080193)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
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