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目的除了再次明确权属、位置、边界等等重要信息之外,还为接下来宅基地入市、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征地拆迁等等一系列的土地改革举措做铺垫。
不夸张地说,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以及土地价值的攀升,未来宅基地将释放更多价值,农民可以从中享受到诸多红利!按照规划,全国范围内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的相关工作预计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其中有一部分农民已经提前拿到了产权证书!不过,也有一部分农户因为一些因素导致确权工作进展的不是十分顺利,比如宅基地面积超占、一户多宅等等。
那么,存在这些问题的宅基地到底还能不能确权呢?很显然,答案是肯定的,针对暂时不能确权的宅基地,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并非一刀切,而是依照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同时,针对广大农民朋友不明白的问题,国家也发布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通过这份文件使得我们了解到,在下述这4种情况下,宅基地其实也是允许确权的!①房屋所有人已经进城落户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与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入城镇,但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正当享有的。
而且,其原来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也予以确权登记。
②2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国家明确,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申请与使用的基本原则,但由于历史因素所致,一户多宅的问题层出不穷。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不准许确权呢?不是的。
国家规定,2种情况下,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允许确权,分别是:因房屋继承为形成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符合分户条件但并未分户,却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房子可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确权。
③2种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允许确权宅基地面积超标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是比较普遍与常见的,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多!那么,究竟是哪2种面积超标的宅基地准许申请确权呢?依照《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我们可以得知,分别是:A: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之后没有扩大的,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B:1982年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建房占用宅基地面积超标,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1987年之后所建成的农房,如若宅基地面积超标的,绝大多数是难以申请确权的,这一点从当前已经落实的地区可以得到最真实的反馈。
④无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