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住宿”名义入住酒店看似“正常”住宿消费实则暗藏“玄机”......近日宿州市砀山警方在工作中获悉某酒店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执勤警员立即开展缜密侦查很快摸清了卖淫团伙的相关情况8月16日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开展抓捕行动现场抓获涉嫌引诱、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3名涉嫌卖淫违法行为人2名以案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对“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请各位经营者时刻树牢底线意识、规范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广大群众若发现有涉“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报警转自/梨都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