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话题有点儿歪理新说,我为什么提出来商品房是用来买卖的呢?因为加上了“商品”两个字,只要能够流通的,只要能够交换的,只要是能够互相交易买卖的其实它就具有了金融属性,有了金融属性商品房实际就变成了商品,虽然我们一直在提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是炒跟买卖是两个概念,有正常需求的业主和群体以及消费者把手里面的房子进行置换,进行交易,这就是房产具有商品属性的一个特征。
什么样的房子不具有金融属性呢?就是带有政府保障性政策的住房,比如说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配套,产权属于政府属于国家,甚至属于集体,这样的房子没法买卖只能进行租住。
这样的房子从字面上定义它也不是商品房,所以严格意义上讲它没有纯正的金融属性。
在中国来讲,政策也好还是文件也好,其实都是咬文嚼字的,每一个读者其实都在揣摩字眼之间的含义或者说内在的含义。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到现在来讲其实一点错都没有,但是可以进行买卖,买卖它并不一定非得是炒,但炒房的范畴其实又包括了买卖,买卖在它其中。
综上所述,所以我来谈商品房是用来买卖的,因为它就是商品,它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其实是不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