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标GB/T1630-1989的命名法按照GB/T1630-1989的规定,环氧树脂的名称由树脂缩写代号加牌号组成。
按照GB/T1844-1995规定,环氧树脂缩写代号用“EP”表示。
环氧树脂牌号由两个数字组组成。
两组数字间用一字线连接: 第Ⅰ数字组—第Ⅱ数字组。
(1)第1数字组。
第1数字组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每一数字(命名顺序号l、2、3、4、5)代表所指的特性,前两位数字表示树脂的化学组分,后三位数字分别表示树脂黏度、环氧当量的范围值和对改性剂或溶剂的规定。
按照表2—1列出的命名顺序号,依次标出各项性能的类别数或档数。
如果某项性能末作规定,则在相应位置以“0”表示。
(2)第Ⅱ数字组。
第Ⅱ数字组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每一数字(命名顺序号6、7、8)代表所指的特性,分别表示树脂的密度范围值、添加剂类型和特征。
按照表2—2列出的命名顺序号,依次标出各项性能的档数。
如果某项性能未作规定,则在相应位置以“0”表示。
注:树脂化学组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类树脂写作“01”,“10”类树脂写作“10”。
对由两类不同化学组分组成的树脂混合物,可用符号“00”表示。
注:①如果使用多种添加剂或规定有多种特征标示,应标出最主要的一种。
②全面评定材料的燃烧性,至少需要测定燃烧性、引火性、放出热量、释放的有毒气体和烟密度等性能。
(3)命名举例。
例1-某种环氧树脂(EP),化学组分为脂肪族缩水甘油醚(03),教度为l-5Pa·s(3),环氧当量为291-525g/mol(6),不含改性剂(1),密度为1.15-1.19g/cm3(3),未规定添加剂(0)和特征(o),其名称为EP0336l-300。
例2- 某种环氧树脂(EP),系以两种不同化学组分(00)组成,树脂为半固体(5),环氧当量为2ll一290g/mol(5),含有活性剂(2),密度为1.20-1.29 g/cm3 (4),加有填料(2)和具有耐热注(5),其名称为EP 00552—425。
2、国标GB/T1630-1989的命名法鉴于目前仍大量采用环氧树脂的老型号,故将老国标“GB/T1630-1989环氧树脂分类、型号、命名”中环氧树脂的命名摘录于下,以便查阅。
(1)分类和代号 环氧树脂按其主要组成物质不同而分类,并分别给以代号如下。
(2)命名原则。
1)环氧树脂的基本名称,仍采用我国已有习惯名称,即“环氧树脂”。
2)在这基本名称之前加上型号。
(3)型号。
①环氧树脂以一个或两个汉语拼音字母与二位阿拉伯数字作为型号,以表示类别及品种。
②型号的第一位采用主要组成物质名称。
取其主要组成物质,汉语拼音的第一字母,若遇相同取其第二字母,以此类推。
③第二位是组成中若有改性物质,则也是用汉语拼音字母,若不是改性则划一横。
④第三和第四位是标志出该产品的主要性能环氧值平均数。
(4)举例。
某牌号环氧树脂,以二酚基丙烷为主要组成物质,环氧值指标为0.48~0.54mol/loog,则其平均值为0.51,该树脂的全称为“E-5l环氧树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