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TEMU致力于促进商品合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TEMU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地、发货地和目的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规则的目的是介绍欧盟《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并帮助开拓欧州市场的TEMU商家充分理解、遵循并满足该法规的合规性要求。
《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EC) No 1272/2008,以联合国全球协调制度(GHS)为基础,其目的是确保对健康和环境的高度保护,以及化学物质(Substance)、化学混合物(Mixture)和化学品(Article)的自由流动。
CLP法规修订了《危险物质指令》(67/548/EEC (DSD))、《危险制剂指令》(1999/45/EC (DPD))和部分《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EC) No 1907/2006 (REACH)),自2015年6月1日起,成为欧盟内部唯一执行的关于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立法。
CLP在欧洲经济区(EEA)中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直接适用于所有产业(Industrial sector)。
它要求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在将其危险物质或混合物投放市场之前,适当地对它们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
基于此背景,请商家确保销往欧洲经济区的适用商品符合CLP包装和标签要求。
二、适用范围及分类1.适用范围CLP适用于投放在欧洲经济区(EEA)的所有化学物质(Substances)和混合物(Mixtures), 除非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例如:(a)法规(EC)No 726/2004 中定义的药品;(b)法规(EU)2019 / 6 中定义的兽药产品;(c)法规 (EC)No 1223/2009中定义的化妆品;(d)法规 (EU)2017/746 中定义的侵入性或用于与人体直接物理接触的医疗器械,以及 (EU)2017/745 中定义的医疗器械;(e)法规 (EC) No 178/2002 中定义的食品或饲料,包括:法规 (EC) No 1333/2008 范围内的食品添加剂;法规 (EC) No 1334/2008 范围内的食品调味剂;法规 (EC) No 1831/2003 范围内的动物营养产品;2.危险分类CLP法规所定义的危险类别包含物理性、健康性、环境性及其他潜在危险。
CLP的核心目标之一即为评估化学物质或混合物是否具有导致其被归入特定危险类别的特性。
在这一框架下,危险分类构成了危险性沟通的基础。
只要化学物质或混合物的相关信息(如毒理学数据)满足CLP的分类标准,就会对其指派相应的危险类别和标识,以此识别和传达其潜在的危险性。
2.1现有分类标准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需要对化学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危险分类:化学物质分类统一分类:针对最受关注的风险类别(如致癌性、致突变性、生殖毒性(CMR)和呼吸道致敏性)以及其他特定物质,欧盟实施统一的分类与标识制度以确保妥善的风险管理。
这一制度通过《统一分类和标签(CLH)》规定执行。
对于那些已经进行了统一分类的物质(详见CLP法规附件VI),统一分类对所涉及的危险种类和分类差异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生产、进口或作为下游用户的企业必须遵守这一分类标准。
同时,经销商也可参考C&L Inventory数据库 查询特定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的分类信息,但需要注意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并不核验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商家可以进一步综合其他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