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深圳市龙岗区张容兵诚之信日杂百货店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225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龙岗区张容兵诚之信日杂百货店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由于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该个体工商户因未能确保其销售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导致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
深圳市龙岗区张容兵诚之信日杂百货店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即罚款225元,同时对其销售的违法产品予以没收。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