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坏的事情和坏的计划被人们承担了下来,而私人的请托又确实使公众的利益腐烂掉。
许多好的事情是由心术不正的人所承担的。
我所指的,并不仅仅是头脑腐败的人,而且也是头脑狡诈的人他们本来就不打算言而有信。
有些人欣然接受了请托,却又从未打算有效地办理那些请托,但是当他们看到,这件事情通过某个别的手段可能会有生机,这时他们就满足于获得感谢,或者再比获得酬金,或者起码与此同时利用起诉者的希望。
有些人抓住请托,只是为了有机会能与某个别人作对,或者是为了把冒件事张扬出去,否则的话他们就无法有适当的借口。
在达到这个目的以后,也就毫不在乎请托会有什么结果了,或者,一般来说,把别人的事情变成冒个占据或者分散人们的思维的东西,为的是谋一己之私利。
不仅如此,而且有些人之所以承担请托,其全部目的就是让请托垮掉,为的是取悦于敌方或对手。
在每个请托中,无疑可以说都有一种权利,或者是要求公平合理,这见于有关争议的请托;或者是要求公正对待功过,这见图升迁的请托。
如果在评判的时候,个人的好恶导致一个人偏爱错误的一方,那么他就应该用他的行为让双方通过互让而解决争执,而不是把事情做到尽头。
如果个人的好恶导致一个人偏爱才干不出色者,那么他就应该做到并不诽谤或者貶低才干出色者。
一个人并不是很了解的请托中,最好是请教某个可以信赖而又有判断力的朋友,那个朋友可以告诉他,他是否可以体面地办理那些请托。
不过这种专家应该选择好,以免被牵着鼻子走请托对拖延和欺骗非常厌恶,因而,坦诚待人也就变得不仅体面,而且也有礼,那就是,开始的时候拒绝办理该请托,在办理后保告结果的时候又不加夸张,而且所要求得到的感谢又不超过自己所应得的。
在希望获得恩遇的请托中,谁先来请求应该是无关大局的,不过人家的信任却不可不考虑。
那就是,假如人家告诉你一个消息,而这个消息又不能从别处获得,那就不应该白白地利用这个消息,而是应该让他采用别的途径去达到他的目的,并且在某些方面对他透露消息作出酬谢。
不知道请托的价值,就是头脑简单,不知道请托中的权利,就是缺乏觉悟。
在请托中,保密是获得成功的一个重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