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砍头息”,是指给借款者放款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的一部分钱。
表面签订合法的借款协议,但私下与借款人约定20%-30%的周息,而且先行扣除后才将余款转给借款人……近期,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高利放贷非法经营案。
犯罪团伙收取“砍头息”后放款,借款周期只有一周,以此诱导无力还债的借款人反复借新还旧,不断垒高债务。
图说: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发布借款广告。
警方供图(下同)今年5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犯罪团伙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经常性向不特定人员发放贷款并收取超高额利息,涉嫌高利放贷非法经营。
闵行分局据此成立专案组,并于5月28日将这一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吕某等人通过网络发布借款广告,以“无抵押”“放款快”的说辞,招揽吸引客户。
除了预先扣除20%-30%周息外,犯罪团伙还以防止失联为由,要求借款人每日支付借款金额的1%-2%,而到期后,借款人需要全额归还钱款,年化利率平均可达1000%。
借款人傅先生就深陷其中。
去年,傅先生因为急需资金联系上了王某,一番沟通后,决定先借5000元。
扣除30%周息后,傅先生实际到手3500元。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无力还债的傅先生只能听从王某的建议,重新借新款还旧债。
半年时间里,傅先生竟“借新还旧”39次,借款总额已达到50余万元。
最终,傅先生铤而走险挪用公司公款还债,被警方依法立案查处。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吕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民晚报记者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