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宜居宜业环境不断优化12月21日上午,长沙举行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第9场新闻发布会,长沙市人社局局长张白云、市民政局局长陈昌佳、市住建委主任王伟胜、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局长周飞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长沙市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制改革发展情况。
改革开放40年以来,长沙市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优化城市承载功能、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长沙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宜居宜业环境不断优化,为长沙连续11年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步提升的民政事业改革开放40年来,长沙市民政事业在长沙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实现同步提升,广大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
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1997年建制的每人每月120元、2005年建制的每人每月15元,统一提高到了550元。
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救助年度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门诊救助年度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8000元。
建设现代化美丽星城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构建包含63项便民服务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年运转经费由2013年平均40万元增长到目前的89.5万元,社区服务阵地由2013年平均490平方米增长到目前的873平方米。
40年间,长沙建成区面积由53.04平方公里增加到434.82平方公里,城区面积长大了8倍多;长沙城区人口数量从94.83万人增长到426.75万人,为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宜居宜业的美丽星城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城市承载功能全面优化。
统筹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累计完成瓶颈路、断头路改造项目63个,形成了东二环两厢、五一商圈等片区交通微循环。
地铁1、2号线及磁浮快线、长株潭城际铁路开通运营,4号线即将试运行,3、5、6号线建设有序推进。
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完成验收,全市建成管廊长度60.41公里。
“住有所居”的“长沙模式”自2008年建立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以来,长沙市逐步建立了两大类(实物保障、货币补贴)8种形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棚改拆迁安置货币补贴)的住房保障体系。
全市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22.64万套,其中建设(筹集)公租房(含廉租房)94388套,总投资125亿元,累计为23.92万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