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俗话说:石榴裙下死,做鬼也疯狂。
最近深圳一女子同房后大出血,需立即手术。
但同行男子表示“我不是她老公,我只是她朋友。
”并准备逃跑。
这出疯狂的闹剧该谁买单?是什么原因让男子立马撇开关系?那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事件经过4月28日,在深圳发生了一起医疗紧急情况。
一名女子,昵称花花,在亲密行为后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
最开始她以为可能只是普通的肌肉酸痛,没太在意。
可随着时间过去,疼痛越来越厉害,她的男伴急忙把她送到了医院。
到了医院,医生一检查,发现她是因为黄体囊肿破裂导致腹腔内大出血,竟然有1500毫升!医生都惊呆了,这得多剧烈的活动才能造成这种情况啊!花花到医院时是和一名男士一起的。
医生严肃地说,这位女士的情况非常危急,必须立刻手术。
情况紧急,需要紧急联系亲属签字同意手术。
最初医生以为这名男士是花花的男友或丈夫,但就在这紧要关头,那位男伴突然想溜,医生赶紧把他拦住。
医生提到签字时,男子却急忙澄清说他不是她的男友,而花花的真正男友马上就会到:这个字我不能签,我不是他的男友,他的男友一会就到了。
医生听了都傻眼了,他甚至还试图塞给医生100元,想让医生帮他保密。
这种行为真是又让人气又让人笑。
情况紧急,需要手术,又得有家属签字承担责任,这位男伴却不想签字还希望能做手术。
这种时候,如果他不赶紧离开医院,等女士的男友一到,绿的开花的男友指不定会把他怎么样!好在最后,花花的手术很成功!出血1500ml也得以控制,成功脱险!这是事情曝了光,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所谓“坏事传千里”。
随着事件的发酵,更多网友参与讨论,他们质疑医院做法是不是不妥当。
医生透露了花花隐私对吗?显然是不对的。
无论是基于职业道德还是遵循法律规定,医生都不能在未获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透露其私人信息。
因此,即便这位女士的男友来到医院询问情况,如果患者没有授权,医生依然不能向他透露任何关于患者的个人健康信息。
这是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重要原则。
除此之外,在《医师法》的第五十六条也有规定:所以,医院的做法并不妥当。
但是人命关天时候,女子大出血抢救状态,这些条条框框完全遵守又会耽误病情。
医生有权拦下陪同男子吗?医生是无权的。
医生可以暂时留下陪护人员是出于两点考虑:第一是需要陪护人签字同意手术。
第二是了解陪护人是否是责任人。
有网友神评论:医院没有权利拦下陪同的男子,但是出于道德考虑他也不应该跑啊。
网友坐不住了网友们看到这出闹剧,纷纷表示不理解这100元能干啥?有网友调侃是不是100元让医生倍感侮辱,所以此事被报道出来了。
医院公开这名男子送100红包的行为,可能是为了展示医生的正直和遵守职业。
医院也许用这一事件来提升自身形象,但还是曝光患者这边信息也是不对的。
也有网友在吃瓜时,感叹现在医院怎么能这样呢?医德呢?自己知道就可以了,怎么现在全网都知道了。
网友来科普了:一个正常女性的全身血量只有3500-4200ml。
她卵巢黄体破裂盆腔积血1500ml居然没有休克,太猛了。
写在最后这起事件确实引发了许多关于隐私、职业道德和媒体责任的讨论。
当事件在网上被曝光后,公众的关注点并不完全在疾病本身,而是转向了更具话题性和争议性的细节,即男子试图贿赂医生的行为。
这种转移焦点的现象确实反映出现代媒体和公众对于“热点”新闻的兴趣倾向。
如果医院确实是出于提高曝光率的目的而公开这些细节,那么这种策略可能是有风险的。
从表面上看,它可能突显了医生的正直,拒绝接受红包。
但同时,这也暴露了医院在处理患者信息方面的问题,可能违反了隐私保护的基本原则。
如果这导致患者或者涉事男子因为隐私被侵犯而起诉医院,那么这将给医院带来严重的法律问题和声誉损害。
大家对此有什么想法?欢迎在下方留言告诉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