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广场舞不停歇,喧闹声扰得人无法入眠,这样的行为,2021年元旦起在许昌将违法,且会被罚款。
12月2日,许昌市举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许昌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近年来,广场舞扰民等新闻早已让人屡见不鲜,广场舞扰民也频频引发矛盾冲突,广场舞等城市噪音扰民成了常见、频发的“城市病”,此事并非小事,而是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民生大事,但一直以来都难以根治,成了顽疾。
环保部公布的《2019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根据2018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涉及噪声的举报占比为35.3%,仅次于大气污染,排第2位。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医院、学校、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也被称作“噪声敏感建筑物”。
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虽然针对噪音扰民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像广场舞这样的生活中的噪音扰民,一些相关部门面对投诉往往都是不了了之,因为噪音扰民而遭受处罚的更是少之又少。
这背后原因也有不少,比如对于噪音扰民存在取证难、认定难、执法难等问题,另外,因为噪音污染涉及多个部门,执法中又存在交叉和脱节现象,这让一些地方的噪音污染治理容易陷入“九龙治水”困局。
此次许昌立法规定:晚上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这样的规定值得肯定。
对待可能带来噪音污染的广场舞等大众娱乐活动,就要有一定之规,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放任自流,给跳广场舞等人群划定适当的活动区域与时间,寻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才是更好的解决方法。
而对待噪音污染,则要能够动真格,要加大执法力度,走出“九龙治水”困境。
另外,城市还要做出合理规范,给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娱乐活动空间,这样也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广场舞扰民等问题。
能否处理好噪音扰民,管好广场舞等群众活动,考验城市治理者的精细化治理能力,治理者要发挥治理智慧认真答题,更不能交“白卷”,不能“胡乱答题”。
作者:戴先任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