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项目工程验收前,作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基本工作:1、施工单位要对照项目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检查已完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是否经过设计变更,相关变更过程资料一定要闭合,手续要齐全。
2、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专业从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过程是否满足各专业的验收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及时整改并验收通过。
应注意的是,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3、参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要是合同文件中已定的相关人员,其他相关单位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具有规范规定的资格。
4、对已完工的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上报验收前,首先做好自查自评,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经过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上报申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特别是隐蔽工程,是否通知建设、监理以及相关方的验收,隐蔽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没有形成验收文件。
6、经过见证取样送检,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如各种型号的钢材等,施工单位是否都经过监理的见证取样检测,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
7、对于准备工程质量验收的单位工程,为了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需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且检测结果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8、参与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人员,可分专业组进行验收,如实测实量组,外观质量检查组,安装工程质量检查组,内业资料检查组等,检查结果,由参加全体人员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时,监理的工作还是相当繁忙的,除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前的相关工作外,还要做好自身的相关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前,监理对施工单位主要是现场的查验和内业资料完整性查验,监理自身有关工程质量的相关文件以及过程监理资料的整理,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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