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某哥热卖"、"某哥批发"、"绝对正品"……类似的字眼,对于经常网购的人来说是不是超熟悉?这些网络上的热卖名牌,比专卖店便宜好多,不少消费者纷纷下单。
但拿到手里才发现,"买家秀"和"卖家秀"之间,有时候隔着真与假的距离。
何某自2013年12月、2014年7月起,分别从汤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处大量购进假冒"波司登"天然蚕丝被,并在淘宝网、阿里巴巴网注册名为"潞哥热卖"、"鲁山潞哥批发"的网站进行销售,截止案发时共计销售总金额达83万余元。
而波司登的几个商标则是波司登国际服饰(中国)有限公司所有,何某涉及侵权。
在被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时,何某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却辩称,自己实际的销售额只有40万元,有部分刷单的数额计入了涉案销售金额。
何某知道自己卖的"波司登"是假冒吗?据他供述,这些"波司登"蚕丝被是从3个不同的地方进货的,其中,包括了鲁山县的一个村子。
这些蚕丝被在他进货时就知道是假的,因为里面的被芯都是化纤材料,仅在拉链口放一点蚕丝,来冒充蚕丝被。
因为知道是假货,所以销售时就打"价格战",低价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何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对于本案的意义,承办法官介绍,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处罚力度,有力遏制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是全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
本案在依法判处实体刑的同时,对犯罪故意明显的侵权人处以高额罚金,既充分发挥了法律威慑作用,又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