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选择题) 二、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三大标准) 【1】出让和转让 【2】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
(赠与行为特指对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赠与和公益性赠与)。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哪些征;哪些不征;哪些免征) (三)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三、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总原则:卖地有卖地的方法,卖房有卖房的方法;新房有新办法,老房有老办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流程: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
(一)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6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