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04年颁布POPs法规(EC) No 850/2004,对欧盟境内POPs提出了具体的管控措施。
并且近年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将多种POPs纳入法规管控范围,详见附录I-欧盟POPs相关限制要求。
附录I-欧盟POPs相关限制要求序号物质欧盟POPs相关限制要求1四溴联苯醚2010年8月25日起,-物质或混合物中≤10mg/kg-回收材料制备或废弃物重用<0.1%-2002/95/EC所涉及电子电器不在此范围内2五溴联苯醚3六溴联苯醚4七溴联苯醚5全氟辛烷磺酸PFOS2010年8月25日起,-物质或混合物中≤10mg/kg-半成品/部件中<0.1%-纺织品或涂层中小于1ug/m2-豁免:电镀系统湿润剂,光致抗蚀剂或抗反射涂层,影片、纸张或印刷板中感光膜,CrVI电镀中的防雾剂,航空液压油6DDT2010年8月25日起,-投放市场的所有物品均禁止含有7氯丹8六氯环己烷,包括林丹9狄氏剂10异狄氏剂11七氯12六氯苯13开蓬 (十氯酮)14艾氏剂15五氯苯16多氯联苯(PCB)17灭蚁灵18毒杀芬19六溴联苯20硫丹2013年1月10日起,-投放市场的所有物品均禁止含有21六氯丁二烯22多氯萘(PCNs)23短链氯化石蜡SCCPs2013年1月10日起,-投放市场的所有物品均禁止含有-豁免:矿业用传输带橡胶、水坝密封剂中的阻燃剂;近年来欧盟有多起POPs召回案例,企业需高度重视该法规的限制要求,及时排查和消减产品中的POPs,以确保产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