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4月4日,网传洛阳王城公园内一朵价值10万元的绿色牡丹花被游客摘走。
洛阳王城公园工作人员表示,被游客摘走的绿色牡丹品种为春柳,实际价值并没有网上传言那么昂贵,园方已经加装监控并派专人看护。
(据4月6日大象新闻)比起没那么贵的、普遍种植的花被摘,价值10万元的绿牡丹被摘,显然关注度和话题度会更高。
一来,绿色牡丹花本身就比较稀有,很多人不了解,没见过,不知道到底值多少钱,自然感到好奇;二来,大家都对乱采乱摘、破坏文明的行为普遍感到厌恶,很多地方也明确规定了这种行为违法违规,但是在现实执法中,往往因为取证困难,情节轻微,损失难以定性等原因,违规者不会受到太重的处罚,让人感到气愤难平。
所以,摘了价值10万元的花会怎么罚,怎么赔,大家都想看看后续。
景区的声明,明显是想“大事化小”,一方面强调了牡丹花没有那么贵,另一方面也表示已经报警了,这样的行为是少数。
言语之间就是想告诉网友,这事没那么大,已经在处理了,别太放在心上。
以和为贵,可以理解,但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对不文明行为的一种隐性纵容。
公园里的美丽花朵,是供大家欣赏悦目的,不能因为喜欢、好奇就随意占为私有,破坏盗取,这是小学生都懂的道理,也是作为社会人的基本素养,本没有必要一板一眼地写入法律。
但是,因为总有人不懂道理,不守规矩,所以越来越多的地方将文明出游写入法规,希望在倡导呼吁之余,通过法律形式去阻止、约束不文明之举,守护自然之美,和谐之美。
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法规不能得到切实地执行,不文明行为依然招摇过市,不付出同等的代价,那么既不符合公众的美好期待,也有损于法律的尊严。
2020年7月。
南京玄武湖一株稀有的并蒂莲被偷,偷摘者曹某仅仅被处以200元罚款,而这已经是公园相关规定中的最高罚款。
这一事件,当时就引起了网友热议,认为这样的处罚根本不能体现出震慑力,违规成本这么低,难怪类似的行为总是层出不穷,怎么管都管不过来。
如果说,珍贵的花朵被摘,都只是这样轻描淡写地处罚一下,那普通的花花草草,不是更没人管了吗?其实,无论是稀有的花,还是常见的花,是昂贵的花,还是普通的花,都不应该去乱采乱摘,如果随意采摘破坏,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造成的破坏大,处罚就应该更重,唯有对违规行为较真,树立规矩才有意义,唯有让规矩有意义,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准则,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并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之中。
减少和遏制乱采乱摘现象,不仅仅是保护景区的公共资源,更是保护大家出游的美好心情,试想,谁愿意满怀期待去看花,结果却只看到秃秃的树枝呢?不文明行为得不到遏制,对于那些向往美好,愿意守护文明的人来说,就是一种伤害。
所以,不管花贵不贵,都不能任由人乱采乱摘。
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规矩跟不上时代就要及时改,大家都为了文明来较真,文明的花香才能飘散得更久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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