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25家指定医院,其中,深圳新增6家。
至此,深圳已有10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
据了解,此次深圳新增的6家“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分别是: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深圳恒生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广东省2021年正式实施“港澳药械通”工作,先后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公布两批次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深圳“港澳药械通”第一批、第二批的4家指定医疗机构分别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目前,深圳“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共有10家。
据介绍,2021年8月,“港澳药械通”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正式扩展实施。
根据“港澳药械通”政策规定,指定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引进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内地未上市)的药品,或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经过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进行“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后,截至今年8月中旬,该政策已指定19家医疗机构,引进76种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共计7740余人次患者受惠。
附:深圳“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深圳恒生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