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日)位于天钥桥路909号的“逗号公寓”被临时征用做隔离用房的信息在网络传播公寓内租户被要求强行迁出部分自称该公寓租户的人员表示10日下午1点接到清退通知被要求当天下午3时就要搬走搬迁时间只有两个小时有网友认为:“这样的操作不太人性化”也有网友质疑:政府能否征用“民宅”作为隔离用房呢?为此,上海辟谣平台向徐汇区政府相关部门求证↓↓↓求证中发现,网传“征收‘民宅’做隔离用房”的说法不准确,该公寓的本质是“公寓式酒店”而非“民宅”,且相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已发放告知书给予逗号公寓式酒店11-13层现有住户一个月租金标准及临时搬迁至新入住点带来的搬家费用的补偿。
区政府:不断完善防疫处置流程协同酒店补偿租客徐汇区相关部门表示,疫情防控压力比较大,隔离工作必须抓紧落实,所以通知的时间确实比较紧迫,但网传的“一点通知,三点前就要搬走”说法,并不属实 。
早在10日上午,相关部门和酒店管理方就已经开始告知住户进行搬离,租户的限期搬离时间最晚是10日的24时。
11日的凌晨2时,公寓内的租户已经搬离完毕。
由于疫情防控的时间紧迫,所以这次征收和撤离相对匆忙,相关部门也对受到影响的租户表达歉意,并表示后续会不断完善防疫处置流程,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指正。
同时,徐汇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协同酒店方做好清退押金、租金以及补偿(含搬家费)等工作。
酒店方的“租客告知书”表示,将给予11-13层现有住户一个月租金标准,以及临时搬迁的搬家费用的补偿。
相关的补偿费用,将在15天内有序完成结算登记。
其实在突发情况下临时征用酒店并且未与当事人提前商定赔偿方案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邹荣教授表示:法律赋予了政府部门依法临时向单位或个人征用房屋的权利。
2020年5月,上海宣布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整为三级响应,之后没有宣布解除。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上海其实一直处于应急状态中,在这种情况下,徐汇区政府当天通知、当天征用,没有提前商定赔偿方案,这些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邹荣还指出,租客的确有配合征用的义务,但是政府部门也有妥善安置好这些租客的责任,比如为他们安排好临时的住处等。
在征用结束后,征用部门要对住户作出补偿,如租金、清洁费、租住新住处所付出的更高租金等等对住户因征用造成的合理损失,而补偿主要遵循“填平补齐”的原则。
澄清:征收的不是“民宅”而是公寓式酒店记者在求证中发现,网传“征收‘民宅’作为隔离用房”,这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对于“逗号公寓”的属性,经过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核查,徐汇区天钥桥路909号5幢的营业执照,注册主体是“上海美居天钥桥酒店有限公司”,酒店所处建筑1-10楼为经济型酒店,挂的是“莫泰酒店”的招牌;11-13楼由美居天钥桥酒店出租给雅住公寓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挂的是“逗号公寓”招牌。
也就是说,“逗号公寓”的本质是“公寓式酒店”,并不是“民宅”。
征用酒店成为隔离用房,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徐汇区人民政府应急征用决定书》也明确表示,区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酒店予以应急征用,从今年3月10日开始征用,结束的时间则以向该酒店出具解除应急征用决定书为准。
为何不能征用酒店楼层、保留公寓式酒店楼层?也有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不能仅征用酒店的楼层、保留公寓式酒店的楼层?这样不是可以减少对住户的影响吗?对此,徐汇区相关部门表示,1~10层的“莫泰酒店”和11~13层“逗号公寓”处在一幢建筑之中,通道也是共用的,存在防疫安全的隐患。
考虑到住客的安全,因此提出停止出租11-13层的要求。
考虑到当前疫情隔离用房筹措的压力,在经过公寓管理人的同意后,达成一并关停征用公寓式酒店的协议。
也有网友提出,遇到征用要求,楼宇的所有者或租客有权拒绝被征用吗?邹荣表示,在应急状态下是无权拒绝的。
如前所述,应急状态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状态,强调效率优先。
此时,法律赋予了政府部门更大的权力,相应地要求社会公众有更大的义务去配合政府工作。
在上海举行的疫情防控发布会上,相关部门也多次表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肯定会给市民带来不便,需要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更好地守护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