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城市】欢迎您来到装修百科!
关注我们
我要装修

业主委员会法律保障之诉讼(最高院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

发布:2024-10-03 浏览:22

核心提示:一、业主委员会可以参加诉讼的情形 业主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成立,具有一定目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管理相应财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组织”。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共同或业主大会决议,在授权范围内,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示参加诉讼的情形包括: 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

一、业主委员会可以参加诉讼的情形 业主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成立,具有一定目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管理相应财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组织”。
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共同或业主大会决议,在授权范围内,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示参加诉讼的情形包括: 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
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 。
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管理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的 。
4、其他损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
从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示参加诉讼的4种情形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参加诉讼的事项主要涉及的是物业管理内容。
二、与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相关的典型案例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早就已经赋予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作出的《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2002]民立他字第46号)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认为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未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住宅区规划图等资料、未提供配套公用设施、公用设施专项费、公共部位维护及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的,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案例一:社区容积率绿化率不达标可否起诉? 某小区于2009年开发建设,其开发商咋广告中承诺社区容积率在3,绿化率在30%拥有会所,2010年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发现,开发商没有兑现售房时承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于是委托业委会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以上承诺。
最终一审法院审理后,以小区业委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的裁定。
业委会不服上诉至中院,要求撤销一审裁定,指定一审法院重审。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二:小区房屋质量差可否起诉? 海淀区静源居小区系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住宅小区,2003年投入使用。
众业主入住后发现,小区的房屋普遍存在墙体薄、隔音差等问题,同时开发商也没有兑现在售房时承诺的绿地面积及社区配套设施。
众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遂依法选举产生小区业主委员会,并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状告开发商广告欺诈和合同违约。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但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和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而本案则是广告欺诈和合同违约诉讼,是基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形成的纠纷,而并非物业管理纠纷。
案例三:物业管理用房向外出租可否起诉? 中川公司是西苑艺君花园(一期)小区的开发企业。
中川公司将规划内物业管理用房向外出租作为幼儿园经营使用。
艺君业委会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定点规划内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生效判决认为:艺君业委会为对西苑艺君花园进行管理,具有一定目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管理相应财产,以特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组织”。
艺君业委会依据业主共同或业主大会决议,在授权范围内,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中川公司主张确认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因物业管理用房在于促使管理人对居住环境进行管理,满足全体业主对居住环境安全、健康、便利、舒适需求所必须的场所,其分割、转移、调整或重新配置,须经过业主大会决议。
艺君业委会请求确认规划定点图记载的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共有,予以支持。
判决:确认规划定点图记载的物业管理用房归徐州西苑艺君花园(一期)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不可一概而论,重点审查是否与物业管理内容相关,是否属于房地产开发单位未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住宅区规划图等资料、未提供配套公用设施、公用设施专项费、公共部位维护费及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的情况。

  • 收藏

分享给我的朋友们:

上一篇:河南杞县(开封市属)2023 年第一批重点项目(216 个) 下一篇:天燃气热水器选购注意什么 天燃气热水器的禁忌是什么

一键免费领取报价清单 专享六大服务礼包

装修全程保障

免费户型设计+免费装修报价

已有312290人领取

关键字: 装修百科 装修咨询 装修预算表

发布招标得免费设计

申请装修立省30%

更多装修专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