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位是指光源所在位置与角度,是指空间中灯具所处的具体位置和方向,通常是以演员朝向为基点划分的。
简单地说,光位就是指光线的位置。
布光的主要工作就是调整灯具的角度,即调整光的方向。
为了说明和比较不同方向的光所表现出的不同效果,我们对光的方向进行描述。
根据空间位置的不同,可将光位划分为水平光位和垂直光位。
一、水平光位根据灯光的水平位置、角度给灯位规定的名称。
布光方向面对演员, 以演员鼻子中央水平位置为原点,确定在水平位置不同角度的灯位,即水平光位:正面光(也叫顺光),位于水平位置0°-10°。
前侧光,位于水平位置20°-30°。
中侧光(也叫交叉光、因为在水平45°角的位置上与对面轮廓光形成交叉。
),位于水平位置40°-50°。
侧光,位于水平位置60°-90°。
侧逆光,位于水平位置110°-120°。
侧后光(也叫轮廊光或边缘光), 位于水平位置135°-160°。
逆光,位于水平位置170°-190°。
二、垂直光位在布光造型的过程中,除了需要选择水平光位,还需要得到不同高度与垂直角度的灯位即垂直光位。
以演员的眼睛所在水平面为零度。
规定了高度不同的灯位:低位灯光,位于水平位置以下35°-45°之间。
中低位灯光,位于水平位置以上20°-30°之间。
中位灯光,位于水平位置以上40°-45°之间。
中高位灯光,位于水平位置以上60°左右。
高位灯光,位于水平位置以上70°左右。
顶光位于水平位置以上90°。
水平光位和垂直光位是经常使用的布光概念,灵活使用这些光位会在布光过程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光位是灯光设计首要考虑的问题,光位确定了,才能确定光的色彩、亮暗、光比等因素。
光位和其他因素一样会给我们不同的观感:正前上方,观感稳定,视觉效果良好;侧前上方,生动、观感较稳定;正前方,平稳、刻板,不生动;前下方,不稳定,观感紧张,有一定的异样感;正上方,不稳定,有幻想感,表情中性;正侧上方,感情强烈,有紧张感,主题指征明显;正侧方,对比强烈,紧张感强烈;正后上方,感情较强,有一定的紧张感;斜后上方,情绪较强,有紧张感。
可以说,灯光设计方案只要选择好了光位,就选择了灯光投射角度、投射距离、光线造型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