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曳引、强制驱动电梯和液压电梯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士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进行检验时,除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外,还应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3.杂物电梯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4.特殊要求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终止检验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但应当向受检单位书面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