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青浦4人因非法生产、销售可窃听定位的“充电宝”获刑“充电宝”可窃听定位?4名涉案人员获刑2022年9月,上海青浦公安机关收到报警人张某上交的一个“充电宝”,这个“充电宝”是从电商平台购买的,外形看起来与普通充电宝并无两样。
但是警方勘验后发现,该设备可以在无明显提示状态下进行自动定位、录音和监听。
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于是循线追踪,找到了这个“充电宝”的销售商家宋某某与杨某某。
同月,公安机关分别在山西原平、福建宁德将销售商家宋某某、杨某某陆续抓获。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这个伪装成“充电宝”的设备是窃听专用设备,内含微型拾音录制装置、无线传输录制等装置,可以配合手机软件实现远程语音录制。
随着案件的进展,办案人员发现,销售商家杨某某和宋某某还有上家供货商,负责生产这种窃听“充电宝”。
2023年3月,警方在深圳将生产窃听定位“充电宝”的谢某某和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发现用于组装生产窃听定位“充电宝”、“充电器”的电子元器件。
目前,涉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提起公诉,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窃听设备手段隐蔽社会危害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这起案件中,被告人作案过程手段隐蔽,伪装成日常用品的窃听设备一旦被非法使用,社会危害很大。
经调查,被告人谢某某、陈某用于组装生产窃听定位的“充电宝”、“充电器”的元器件是分散购买的,组装生产过程都在家中完成,外人难以发现。
在网上销售过程中,被告人往往使用模糊字眼描述这些窃听设备。
以这个窃听“充电宝”的描述为例,被告人使用“多功能”“防盗”字眼,录音的“音”字用符号代替。
在和意向客户沟通具体细节时,几乎不使用电商平台的客服软件,以此来规避电商平台的有关管理规定。
被告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种类不仅包括窃听“充电宝”,还包括伪装成手机充电器、家用插排、车用香薰等日常用品的窃听设备,让人难以察觉,隐患和危害极大。
检方提醒窃听违法,窃听设备勿买勿用检察机关提醒,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和目的,购买窃听专用设备都是万万不可取的,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同样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也发现,这些窃听设备的销售记录涉及全国多地,购买者的购买动机包括处理家庭情感纠纷、商业纠纷等,购买者希望通过这种手段获取某些证据。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王瑞:如果证据收集的手段是非法的,甚至可以直接排除为非法证据。
告诫广大消费者,哪怕使用窃听器材搜集到了你想要的证据,对法律来讲,它的证明力也是有天然瑕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检察官特别提醒:消费者既不能购买,更不能非法使用窃听设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李宗伟:消费者在网络上遇到非法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相关产品时,切记不要非法购买和使用。
如果非法使用这些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严重的也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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