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建筑业号称农民工行业,那是因为在城里,只要有工地,那几乎都有着密密麻麻的农民工,建筑业几乎消耗了60%以上的城市农民工,这些人,似乎都被社会所抛弃,他们干着比别人累的活,拿着比别人低的工资,更要命的是,他们没有社保,几乎都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几无尊严。
组织这些便宜的、蚂蚁般的农民工兄弟的,不是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更不是出钱购买服务的业主,而大部分的是没有任何法律名份的包工头。
当然,国家一直想让包工头洗脚上岸,比如推出了要求持证的建造师,推出了好听名字的劳务代表,准备取消劳务资质等。
这样的目的,也就是希望包工头能有一定的身份,方便管理,承担责任。
是是非非的包工头根据百度百科,包工头是这样被定义的:包工头,顾名思义,把工作包揽过来,招人作业,他自己当头,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
当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进城找工作之时,包工头作为一种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应运而生。
在不少人印象中,包工头常常被视为靠榨取农民工血汗而发家致富的“剥削者”。
也有言论认为,“包工头”并非拖欠民工工资的“罪魁祸首”,只是欠薪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非源头。
就事实上来说,中国建筑工地的现场,基本上都是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做出来的,他们风雨无阻,勤勤勉勉,风餐露宿,操着老板的心,为的就是能早日交货,早日拿钱,养家糊口。
狠一点的包工头,早一点的包工头,在中国快速发展的时期,不管是剥削农民工也好,贿赂老板也好,只要能拿到业务,很多是赚了钱的;好的说,他们为中国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根据《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安全等工程责任均确定为施工企业的法定责任,没有一个法律专业词汇出现包工头的术语,建设工程似乎跟包工头似乎没有一毛钱关系,这确实是很大的讽刺。
而且更有趣的是,几乎没有农民工是直接受聘于施工企业的,很多施工企业是不组织生产的,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把业务包给了包工头,以包代管。
因为国家规定承接业务需要资质,因此包工头是直接拿不到业务的,他们需要通过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可以做起二道税务局的好事,凭借资质抽取管理费即可。
农民工几乎都是临时受聘于包工头,一旦包工头从施工企业拿到钱,而这些钱不发给农民工的时候,农民工就来闹了,但包工头跑了和尚没有庙,他们就跑去施工企业闹,再不行,就跑到政府闹,政府这个庙跑不了。
一到这个时候,政府就头大了,几乎很多人都把包工头认为是欠薪的万恶之源。
包工头的善与恶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国情是什么,人多地少活多,我记得很清楚,村里有个人要出去包工地,那回来是很风光很风光的,那时赚钱的路子真的少啊。
只要包工头一回来,这家的伯伯,那家的阿姨都争先恐后的请这些包工头吃饭,吃完饭,也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带上他小孩去城里赚钱。
那时包工头是城里干活地位低,衣锦回家地位高,一来一去,再加上那时钱比较好赚,真的是个好差事。
包工头被亲切的称为农民工经纪人,农民工之友,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据说大一点的包工头回来,甚至会惊动镇里或乡里的领导出面请客,鼓励来年继续做大业务,扩大乡村就业,这是包工头之善。
当然,不是所有的包工头都有着为国家解决就业的崇高而单纯的思想,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还主要是以赚钱为目的的,这个时候,就有了很多的恶。
中国的建设工程,层层分包是事实,到了包工头这一级,不是最末一级也是倒数最末的几级,利润其实是非常微薄的,这个钱来的慢。
这个时候,有的包工头就绞尽脑汁想办法来钱了,有一种简单的办法是“偷工减料”,本来要100块钱才能完成的事,50块钱就给忽悠过去,这个时候,豆腐渣工程就来了,听说很多重要的桥梁,关键的水利,都有豆腐渣的影子,想想可怕,但其实很多包工头是这么来钱的。
还有一种是来钱也快的,建筑工程中,施工企业和包工头不是按日结算的,而且集中结算,在有些结算周期,少的几十万,多的几百万,几千万,看到这些钱,有些包工头把持不住了,与其辛辛苦苦赚钱,不如卷款跑之,以前信息没这么发达,农民工欲哭无赖时,那边或许却有个人改头换面当大老板去了。
正因为事实的包工头劳务组织模式有着这样那样的弊端,正因为施工企业都不务正业,搞项目融资或二道税务局去了。
国家也发现,很多施工企业空壳化越来越严重,人员变动越来越频繁,企业的能力和资质的等级已经失去了必然的联系,在这个时候,也就是2000年左右开始,国家尝试着从管企业到管个人,这个时候,建造师横空出世。
总的来说,现在中国的人是越来越金贵了,农民工也是越来越少了,或许,根本就不应该让没有任何法律名分的包工头存在,或许也根本不应该出现农民工这样既农又工的群体,但事实就是这样的。
包工头到底会不会消退?建造师能否承接?至少在目前的几年,我们还真看不出什么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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