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今日发布。
据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介绍,传统补偿性赔偿仅具有填平功能,不足以惩戒侵权人的环境违法行为。
而惩罚性赔偿责任,通过让恶意的不法行为人承担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责任方式,对其严重侵权行为付出应有代价,提高违法成本,从而达到贯彻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
惩罚性赔偿到底赔多少?解释也给出了答案。
解释规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应当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失数额作为计算基数;人民法院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量侵权人的恶意程度、侵权后果严重程度、侵权人所获利益、侵权人事后采取的修复措施和效果等因素,同时规定了一般不超过基数二倍。
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具有加重责任的性质,解释也要求人民法院要严格把握其适用条件,防止其被滥用。
(记者 曹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