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上报道消息显示,本次失火的原因是由于19楼住户的原因所导致的,但是对于责任的承担问题,由于损失过于巨大,并且还有综合多方来进行考虑,因此对于责任的承担,也没法做出完全的判断,但可能肯定的是不会由19楼用户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毕竟大楼的管理者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19楼的住户肯定是有一定责任的,为什么说大楼的管理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呢?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管理者的责任,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 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 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者,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的。
法律顾问在这里提醒大家,侵权责任的承担,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可能经营管理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的。
本次事件的责任具体问题,还是需要等待官方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