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小课堂国家I级保护植物——石山苏铁,你了解吗?石山苏铁,属中国国家I级保护植物。
别称山菠萝、少刺苏铁、神仙米,是苏铁科苏铁属植物,树干矮小,基部膨大成卵状茎或盘状茎,上部逐渐缩成圆柱形或卵状圆柱形。
根、茎、叶、花、种子均可入药,但有小毒。
根能祛风活络、补肾、治肠炎和痢疾;种子平肝、降血压;花能止血、益肾、固精。
主要分布范围:云南和广西的扶绥、龙州、凭祥、宁明等地。
常生长于低海拔的石灰岩山地或石灰岩缝隙,呈团状或小片状分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的“情节严重”:(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划重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切莫为了一己私欲触犯国家法律。
国家I级保护植物——石山苏铁,你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