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 1.2mm 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3、报警阀组安装(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 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 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 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 距室内地面高 度宜为 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1.2m。
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湿式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4、其它组件安装(1)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 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
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 15mm 时,其长度 以不应大于 6m;当直径为 20mm 时,其长充不应大于 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 0.05Mpa。
(2)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 管道上侧, 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撞。
(3)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4)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 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何无渗漏。
(5)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 清洁、无堵塞、无渗漏; 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 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6)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 50mm 的水平管段上; 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 2 倍。
(7)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8)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5、消火栓箱安装(1)消火栓箱要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有木、铁和铝合金等)栓阀有单出口和双出口双控等。
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和合格证方可使用。
(2)消火栓支管要以栓阀的坐标、标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稳固消火栓箱,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
(3)消火栓箱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有加固措施。
(4)在交工前应将消火栓配件安装完毕。
6、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系统调试(1)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系统调试应在施工完成, 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 水量; 系统供电正常;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 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2)系统调试的内容包括:水源调试、消防水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装置调试、联动试验。
(3)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验收(1)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系统竣工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 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 地下及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系统调试记录; 系统联动试验 记录; 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3)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系统的流量、以及压力试验、消防泵房、消防水泵的验 收, 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接合器的充水试验、系统最不利的压力、流量, 管网验收, 报警阀组的验收, 喷头验收, 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等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1.6 阀门安装(1)阀门安装前,应做耐压强度试验。
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 数量中抽查 10%。
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 20%,如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之压力。
并做好阀门试验记录。
(2)阀门安装时,应仔细核对阀件的型号与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阀体上标示箭头,应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
(3)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操作。
5.1.7 管道试压与吹洗(1)给水管道必须进行 1.5 倍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并不小于 0.60MPa.室内金属给 水管在试验压力下观既测 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室外塑料给水管在试验压力下,稳压一小时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2)当消防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 作压力的 1.5 倍,并不应低于 1.4MPa;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 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 0.4MPa,稳压 3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
(3)室内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 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
室外排水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和通水试验, 排水应畅通, 无堵塞,管道接口应无渗漏。
5.1.8 管道刷油(漆)(1)管道刷油(漆)埋地钢管应做两布三油防腐。
明装钢管先刷防锈漆, 外涂调和面漆二道, 面漆颜色为:消火栓给水管:红色;自动喷淋给水管:红色加黑环;生活给水管:本色。
5.2 电气工程本工程的电气部分主要包括变配电、电力照明、防雷接地等系统。
5.2.1 主要施工方法1.钢管敷设所有配管工程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不得随意更改管材材质、设计走向及连接位置等,如需更改必须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1)暗配管暗配管应沿最近的路线敷设, 尽量减少弯头数量, 埋入墙或地面混凝土的暗配管外壁离土建结构表面间距不小于 15mm。
管路超过一定长度时,管路中应加装接线盒:无弯时为 45m;有一个弯时为 30m; 有二个弯时为 20m;有三个弯时为 12m。
加装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和检修,不宜设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2)明配管根据设计确定盒、箱的准确位置, 把管路的垂直、水平走向弹出线来, 确定固定点、 支架和吊架的具体位置。
支架、吊架应按设计图要求进行加工, 且不小于以下规定: 扁 铁支架 30mm×3mm;角钢支架 25mm×25mm×3mm;固定点间距均匀,与终端、转弯点、 电气器具或接线盒、箱边缘的距离为 201mm 左右。
管路采用丝扣连接, 安装前管路应平直、畅通,内侧无毛刺,镀锌层和防锈漆完整无损。
(3)钢管与配电箱的连接钢管进入配电箱时, 应使用配电箱的敲落孔, 并使用锁紧螺母固定牢靠, 连接牢固后管螺纹宜外露 2~3 扣。
(4)钢管与设备的连接钢管在与各类动力设备连接时, 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内, 如不能直接进入设备, 应 在钢管出口处用金属软管制成防水弧度后引入设备, 并将管口包扎严密, 作好密封处理。
2、盘柜的安装(1)基础安装柜(盘)安装使用型钢调平后作为基础,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土建地面 10mm,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mmm/全长不直度<1<5水平度<1<5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5(2)柜(盘)安装按图纸顺序将柜(盘)放在基础型钢上,逐台找正。
然后按柜(盘)固定螺孔尺寸,在基础型钢上钻孔, 一般要求低压柜钻φ12.2 孔,高压柜钻φ16.2 孔,分别用 M12、M16的镀锌螺丝固定,允许偏差附和符合下表规定: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垂直度(每米)<1.5水平偏差相邻两盘顶部<2成列盘顶部<5盘面偏差相邻两盘边<1成列盘面<5盘间接缝<2柜体于柜体、柜体于侧档板均要求用镀锌螺丝连接。
(3)接地装置的安装每台柜(盘) 均应单独与基础型钢连接, 每台柜在后面左下部的基础型钢侧面焊铜鼻子,用 16mm2 铜线与柜上的接地端子连接牢固。
(4)连接母线的安装校正母线必须用木质榔头在木工作台上进行; 母线采用螺栓连接, 应选用专用厚垫 圈, 并配齐弹簧垫, 螺栓、平垫圈和弹簧垫必须用镀锌件, 螺栓紧固后丝扣能露出螺母外 5~8mm。
(5)调试、试运转调试前应彻底打扫全部设备及变配电室、控制室的灰尘。
然后将柜(盘) 内的控制、 操作电源回路熔断器上端相线拆除, 接上临时电源, 按图纸要求分别模拟试验控制、连 锁、操作、继电器保护和信号运作。
当模拟试验结果正确无误、灵敏可靠后, 拆除临时电源,将原电源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