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郑先生今年2月份在马尾买了一套新房,在看房的过程中,中介人员为了促成交易,承诺郑先生“交易完成后可以返佣3万元”,结果双方因为这3万元佣金起了纠纷。
中介承诺返佣 当事人买入新房郑先生说,他今年年底要完婚,于是从年初开始,便开始物色婚房。
由亲戚介绍认识的梦家园房产洋下店的中介李某告诉他,位于马尾儒江东路的名城银河湾花园有新房在售,并且价格优惠。
看房时,李某极力促成此次交易,还表示可以把自己的佣金返3万元给郑先生。
虽然房价没有达到自己的心理价位,但李某“返佣金”的提议让自己心动了。
郑先生提供的李某录音我们就按180万元算,看看能不能再帮你争取2到3万元,最好的能争取到177万元,实在不行比如说178万元这样子,实在不行,我私底下这个单子结束,我这边再返3万给你,这样就有个目标价去谈,有目标我们去谈就好谈。
郑先生说,为了确保李某会把3万元返还给他,交易完成后,他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要求对方给出明确承诺。
郑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最后的成交价是180万元。
在他看来,正是李某答应返佣3万元,让他最终决定购买。
郑先生我那会儿心理价位是每平方1万5千多这样子,如果不含返佣的3万,每平方价格来到1.6万多元;如果算上返佣3万的话,差不多在1.58万元这样子,基本上会稍微接近我的心理价位,所以我才会下定决心去买这套房子。
成交后承诺的返佣却未兑现让郑先生没想到的是,从2月份至今,成交时间已过半年,开发商方面也明确表示,佣金早已打给李某所在的中介公司,可郑先生多次催促李某,结果返佣的事一直没有进展。
中介店长:行业不允许返佣操作随后,记者陪同郑先生来到李某所在梦家园房产洋下店,李某不在店里,电话也无人接听。
记者先和该店的蒋店长取得了联系。
蒋店长说,李某和店里只是合作关系:李某成交后的佣金,公司财务在扣除约定好的相关费用后,会打到李某个人账户。
不过蒋店长也表示,所谓的“返佣”在行业内是不允许的。
梦家园房产洋下店 蒋店长钱到他口袋,他愿不愿返那是他的事情。
店里包括公司规定是不能返的。
中介李某:不会兑现返佣承诺记者在之后联系上了李某,对方明确表示,此次交易扣除相关费用,实际到手的佣金要少于承诺的返佣金额,而且返佣会破坏行规,因此不会返佣给郑先生。
买房人:将起诉维权 让对方兑现承诺在郑先生看来,李某摆明着是“耍赖”,目前他已打算通过起诉来维权。
对此律师表示,李某应该要承担不履行承诺带来的不利后果。
律师 游洋 李某承诺返佣,他虽然是违反行业规则或者公司规定,但返佣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上对李某是有约束力的,而且李某明知仍然做出返佣的承诺,他是应当承担这个不利后果的。
律师也提醒大家,在接受中介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 游洋在交易过程中,购房人一定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的意识。
如果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做出任何的服务承诺,最好是以书面形式,做好相关的沟通记录的保存,还有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的获取。
这样在法律层面上,更好地把证据固定下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